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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死公鸡拆散活鸳鸯

2020-05-30 15:28作者:法治论坛网友 婵娟
  前几天,办了一个离婚案。小两口结婚不到2个月,竟然已经分居40天。说起来,闹纠纷的原因竟是一只公鸡和一张收条。

  我们这个地区有个风俗,新人成婚,要找一个小男孩抱只公鸡去迎娶新娘。公鸡要随新人一同进洞房,和另外一只母鸡一起藏到新床下。要是公鸡先出来,公婆一定大喜,因为这预示着他们会有一个孙子;反之则是要添一个孙女。大多数人并不相信这个,只当成一个闹新房的花样而已。这对新人成婚当天,自然也将公鸡母鸡赶至床下。结果半天不见出来,后来母鸡“咯咯哒”的叫起来,冲出床底。好事的人床下一探,摸出一只温热的鸡蛋。众人大笑,婆婆大窘,不过仍有一丝自豪。客人顺手拉公鸡出来,却发现公鸡已奄奄一息。众人搭讪着搞别的节目,可婆婆的脸还是拉长了。

  公鸡死了。

  婆婆的脸色一直不见好。

  婚后第三天,新郎交给新娘8000元钱,让新娘打收条。新娘真的就打了,内容是:“今收到某某先生现金8000元。”第五天,婆婆把给媳妇算命的结果公布给儿子:“克夫克子!”。

  从此,鸡犬不宁。

  第15天,新娘离家出走了。

  第45天,新郎起诉来院要求离婚。

  第47天,我通知新娘领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一听说要15天后才开庭,新娘道:“能提前吗?我还有好多事!”

  第52天,新娘带着父母,新郎带着父母一起在法庭相见。婆婆和岳父成了代理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如何分割财产。大家先是相互指责了一番,新郎和新娘好象没有什么主见,都是代理人在义愤填膺在控诉。原被告对财产分割好象也不太在意,倒是代理人锱铢必较。新娘和新郎用一种已经习惯于长辈操心的心态听任父母争执,一声不吭。8000元的收条成为证据,女方称是男方送的,男方称女方借的。纠缠不清时最适合调解,他们最后达成协议:一人一半。

  庭上,新娘还是落了一点眼泪的。新郎很坦然,说一句,看看妈妈。老妈妈惟恐儿子说不到点子上,时不时打断儿子。

  我想调和,可是发现并不适合这对年轻的夫妻。他们用一种早就明白的眼神看我,好象是出于尊重才没有打断我的话头。我说完了,一问还是坚持离、同意离。

  我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在规避法律?但是看他们协商的结果,不是。我真的有种黔驴技穷的尴尬。

  那么,出具调解书吧,好歹结了一个案子,也算有收获。

  签收的时候,新娘对我说:“你天天给人家办离婚,帮着看看,有合适的给我们介绍介绍啊。”说完,翩然而去。

  长辈如此迂腐、迷信,养育的孩子却如此现代新潮,真是奇妙的组合。我真的不太懂。也许,这就是新新人类??

  也许,真的是我们已经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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