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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金钱害人,还是冷漠害人?

2020-05-30 14:53作者:孙正龙
  看了陕西学生在“讲价钱”过程中溺死的消息,笔者不禁脱口一句“又是金钱害死人”。

  钱能害人吗?小时候听过一故事,说的是一名商人身背金钱过河,至河中心,深水欲将其淹没,岸上有人喊,把金钱扔掉。可这位商人宁愿被金钱拖累而亡,也不肯舍钱取生。其视钱如命至此,也可谓不可救药。要他放弃金钱,那正应了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那句话:“那真是要了我的命”。

  陕西学生溺死,似乎也属“钱害人”一类。《华商报》报道说,当那名落入深水的学生越来越危险时,有一男子提出“要下水救人,老板必须出1000元救助费”,而就在泳池经营者与男子讨价还价的过程中,那名学生身亡了。

  说句良心话,钱是个好东西,没有钱有时会寸步难行。但钱毕竟只是一种工具、手段、媒介,无论如何不该凌驾于人的尊严、气节尤其是性命之上。在市场交易时,金钱起到相当重要的媒介作用。然而,当事关人命时,除了生命第一,一切都将变得黯然。辛集市第一医院院长在“7?28”烟花爆炸事故后被免职,就是在人命关天的节骨眼上,他领导的医院竟要求伤员交800元押金。这也似乎是金钱害人,“害”得院长丢了职位。

  然而,所谓“钱害人”不过是一种表象。金钱本身是死的,只有在人的操纵下才能起作用,“钱害人”也是在人的控制和指使下才形成事实。正如一把刀子,它本身无法杀人,只有人才能拿它杀人。因此,我觉得只看到“钱杀人”是不全面的,应透过表象看到隐藏其后的真正“凶手”,这凶手不是“钱”,而是操纵“钱”的“人”。

  那位为了保钱而葬身河底的商人,如果他的灵魂深处不是沾满“铜臭”,他就不会落得那个下场。可以说,他的悲剧是他本人的“钱本位”意识的牺牲品。那位被免职的院长,假如他有人本思想,把“救死扶伤”真正实行起来,他就不会受到如此处理。至于那位溺死的中学生,表面上是在“讲价钱”中淹死的,是金钱害死了他,其实还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抛开出事地点属于“三无”游泳池不说,就是当那位学生溺水时,池边就有“目击者”,可他们都变成了冷漠的“看客”。那位“讲价钱”者反而成了较早的觉醒者,遗憾的是被“金钱” 所累。在众人观望中,一个生命结束了。说到底,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人性冷漠的问题。

  对于这样的悲剧,我们不要简单地把根源归于“金钱”,应该向人的灵魂深处掘进。毫无疑问,要杜绝“金钱害人”,首先必须杜绝“人性冷漠”。我们似乎不大愿意谈“人性”,好像“人性”是什么抽象无用的怪物。事实是,离它越远、越久,它越是冷不丁冒出来骚扰一番。多多关注人性吧,努力驱除人性中“恶”的因素,而切实靠近“善”的灵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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