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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冷暴力”的争论想起

2020-05-30 13:56作者:法治论坛网友 周曙
  近来,媒体热烈争论“丈夫长期不和妻子说话”是否属于家庭暴力。“暴力”一词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武力与强制。从字面上看,“不说话”就属于家庭暴力的判断确实勉强。这个结论源于北京市妇联和法学界的一份调研成果,研究者的思路显然是这种行为的伤害后果与普通家庭暴力无异而且易于被人忽视,甚至相当多的受害者也无此意识,基于这种伤害同样需要司法救济渠道,研究者扩大了“暴力”词义的范围(有媒体将其概括为“冷暴力”),并且迫切希望这一点能够得到立法者的认可。

  我不相信,作为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他们竟然意识不到这个结论中有如此明显的逻辑漏洞。那么,抛出这个结论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为了引起公众对于包括这种“冷暴力”在内家庭暴力的关注,以此推动相关立法的进程。事实上,正如专家们所期望的那样,争论旋即展开,尽管有人对这个结论持有异议,但更多人也意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而这场争论的最大收获则在于: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寻求司法救济的努力终于又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不说话”是不是可以构成“暴力”或者“冷暴力”?这多半属于语言学家研究的范畴,而作为法律工作者,我则更为关心实施这种暴力之后的结果,更为准确地说是遭遇这种暴力伤害的受害人在寻求司法救济时所遇到的现实障碍,以及由于这些障碍的存在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就我所知,目前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妻子(当然也包括丈夫)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都处于无助与无奈之下的窘境。现行法律所能提供的救济包括准许离婚、民事赔偿、治安处罚、刑事控诉等,但这些救济却通常止步于人们对于婚姻关系的错误理解。有人将忍受伤害视为“妇德”,而对于稍作抗争者则横眉竖眼甚至嗤之以鼻;有人认为夫妻间的争执纵有伤害,也无需外界干涉,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还有人视“夫权”为天经地义,而且可以凌驾于妻子的意志之上,至今仍有不少人坚持“婚内强奸不为罪”的观点。

  家庭暴力(包括冷暴力)的伤害显然是客观存在的,而这种救助无门的现实到底给受害者造成了怎么的身心伤害?这通常却难以为外人所知,原因还是在于上述心态的普遍存在使这些受害者不敢公开她(他)们所遭受的伤害——这样做的后果往往也意味着引来很多人的怀疑甚至指责,甚至还意味着加害者更为疯狂的报复。

  伤害最终还是通过另一种极端的形式表现了出来——“杀夫”。目前,我国女性杀人案件中,“杀夫”案已经成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学术界将某些杀夫者的犯罪动机称之为“受虐妇女综合症”——一种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心理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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