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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计划”惹的祸

2020-05-30 13:21作者:蔡红东
  笔者手头有一份9月17日出版的《楚天声屏报》,第9版刊登了一篇题为“湖北六官员鲸吞护堤巨款”的报道。文中称:7月,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向全国人大作审计工作报告时,披露了五大案件。其中,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于2002年10月,在对洪湖长江干堤工程审计中,揭开一个惊人黑幕: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长杨平、长江水利委员会职工苏勇等人相互勾结,炮制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工程,从而将206.4万元工程款鲸吞。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影子工程”居然还被评定为优质工程!7月中旬,6名涉案嫌疑人在荆州市中院受审。7月29日,国家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黄道国特派员签署意见,同意媒体披露这一案件。

  国家的钱怎么这么好骗啊?这是不少读者看过这篇报道后发自内心的一句话。笔者读后颇有同感,但转念一想:骗子也得找个“对象”骗啊!那么,这个项目到底是谁申报的呢?如果没人申报的话,国家计委难道会瞎批吗?财政部的钱是那么好骗的吗?!笔者结合本地实际,体会了个中缘由。说来道去,一句话,都是计划”惹的祸。

  在过去的计划经济年代,计划部门是最吃香的,无论买什么甚至吃什么都得要“指标”。按理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不是特殊行业,“计划”根本就无人问津。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过度时期,“计划”依然当道。就拿时下的申报项目来说吧!都是计划部门说了算。而且是一级“骗”一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一年一度的申报项目过程中,计划部门除了与项目单位“商定”项目建设计划外,再不用与任何单位(包括财政部门)打招呼就可以以当地政府的名义向上申报项目了(当然,如果是为计划部门自己解决经费困难搞假项目,那就更不用与任何人打招呼了)。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向上要项目资金,地方政府领导当然要全力支持,即使有假的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项目报上去后,由于上级又不可能逐一去核实,看见了“有鼻子有眼”的项目当然要批。如此一来,“影子工程”、“人情工程”、纯粹的“假工程”在所难免。

  既然项目是计划部门报的,钱是计划部门要的,那么钱来了后当然是计划部门的功劳,资金怎么安排也是由计划部门说了算。一些项目建设单位也深知计划部门的“良苦用心”。为了早日把国家下拨的资金弄到手,于是就找计划部门想尽千方百计说情送情(目前,在大多数地方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只要是项目资金,没有计划部门开具的拨款通知书,财政部门是不能拨款的)。由于计划部门是宏观管理部门,钱在财政部门的帐上,计划部门又不负责具体的业务操作,即使在财务管理上出了问题也是负责管钱的财政部门的责任。如此一来,计划部门“大开杀戒”,只要是项目建设单位把“好处”给足了,大笔一挥,有多少项目资金你就到财政部门去拿吧!管它什么“三专”、“四按”原则。财政部门有苦难言,但不办理拨款手续行吗?!

  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项目资金”的违法乱纪问题,必须从管理体制上入手。一切从实际出发,摒弃所谓的“计划”,多点深入的“实际”,切断腐败的源头。

  (作者来自湖北省团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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