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法官之重
2020-05-30 13:17作者:阿卡
如果在一年前,有人问我对法官和法院的印象,我的回答会纯粹来自我主观对法律的理解和想象──那是一片纯净而神圣的世界,没有私欲,没有困惑,没有世俗,只有法律,法官作为法律的守护神,地位应是至高无上而超脱的,可能还添附有影视剧中看到的场景,国徽、法袍、天平、刚正不阿的脸,一切都是那么的威严和庄重。实际上,那时我虽读过几本的法律书籍,但从未接触过法官,更没有跨进过法院一步。
那时,我也曾经努力地用所学的那么零星的法律知识,解释社会、理解社会,与领导对峙、据法力争,捍卫自己的利益,却常被领导耻笑曰“幼稚”。领导们对我知识的嘲弄,并没能打消我对法律帝国神圣的向往,每捧起一本与公正、正义有关的书籍,浏览时不乏有豁然开朗、热血沸腾之快感。为此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时,我不假思索地选择了法院,不想有朝一日能当上法官,只想能有机会在一个品德高尚、令人尊敬的群体内工作,也是一生的幸事。
调入法院,一切充满新奇,劳累的工作,抑制不住我的兴奋和激情,每天似乎都有那么多学不完的东西,做不完的事。当事人称呼为“某法官”时,总是诚惶诚恐地站起来纠正:“我不是法官,我是书记员。”虽然他们并不是很明白之间的区别。
一个月后,我领到入院后的第一份工资,看到比原来少得多的数字时,我有些懵了,第一反应就是,这是法院的工资吗?起初我并没有去想在法院能拿多高的工资,但实在是突破了我的心理底线──怎会比原来的工资低呢?毕竟这里是一群“社会精英”呀!同时,岗前培训的费用被告知要经“安排”才能报销,令我感到丧气而惊诧,当初考进法院的那种心理优越,一点点地在蒸发。
我把在院内的境遇告诉朋友,结果没人相信我的话。
我开始注意周围法官们是怎么生活的。他们与我原先见过所有的平常人一样,每天穿梭于家与单位之间,也常提着小篮子,到市场与小贩讨价还价,到幼儿园接送孩子,为些小事向同事发发牢骚,不太寻常的是桌前堆积如山的案卷。我看到的是一方面欠保障的生活,另一方面是超负荷的工作和超常人的道德要求。在分配体制多元化,贫富差别不断异化的外部生存环境中,我们基层法院的法官们领着微薄的工资,仍在尽心尽责地堕身于案卷堆中。
记得一位学者说过:“人,无法靠精神鼓励幸福的生活,幸福的生活需要财产来维系。没有财产就没有文明、道德的生活,没有财产就没有尊严,没有尊严就没有法官。”我看得出院内法官生活的清贫,也不难想象,拖儿带女的法官们,如果面临生存的艰难时,如何保全他们的体面和尊严,其处境是何等的危险。
没过多久,在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离婚案件上,我看到了承办案件法官的困扰——因为该案受到领导的关注。随后的日子,该法官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给领导反馈案情进展,虽该案得以公正而圆满的解决,却使法官心力交瘁。法官最后语重心长的话语至今萦绕在脑中:“领导者的干预是不能承受之轻,而法律和良知却是不能承受之重呀!”我没能看到这位正直的法官体验职业的快感,却在他身上看到忧郁和彷徨。
进院之前,我看到很多的同事削尖脑袋混迹于官场,把升迁作为乐此不疲的生命与价值追求,那是因为高职位的权力对他们诱惑实在太大,权力能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实在太多。我却忘了,法官也不可能只生活在法律的真空中,法官的上司只有法律毕竟只是一种司法理念,有时法律也难免受到权力的欺凌和嘲弄。所以看到法官上街维持秩序、帮助催收公粮可笑的做法;也看到行风评议中,某些部门强行将法院列入其中,一些所谓的评委为满足其私欲,以此作为筹码向法院施压,在其私欲得不到满足时,不负责任地在“法院栏”上狠狠地打个“×”的可怕现象;更看到有关部门为发展地方经济,向法院下达招商引资的任务,我们的法官不得不脱下法袍去跟商人谈判的可悲行为。我不知法官们手里的筹码除了法律还有什么,我们的领导们却在为这些法律外的事务疲于应付。
随入院时间的增长,锐气在一天天消减,胆子也越来越小,身上无形的压力却越来越重,人情关系、权力金钱、纪律监督,有如一张千丝万缕的网在牵制着自己,虽然无权,但却生怕陷入那万劫不复之地。每一部新法的颁布,让我感到欣喜,每一次新法的学习令我受到鼓舞,“莫兆军法官事件”却重新让我胆子变小了。在承办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以自己冤枉拒不履行义务,其银行账户的存款被强制扣划后,被执行人找到法庭,又哭又闹,以死相逼,怎么解释都行不通,无奈只好采取隐忍之术,任之哭骂,闹累了,悻悻地离开,庆幸的是没出什么事。面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我感到后怕,为后来的庆幸,感到羞耻。在当事人的折腾中,身份和尊严已不知存于何处,那时显得多么地无助和渺小。学法之人,除了法律,我们还能相信什么?
虽然清贫,我为自己从事的职业感到自豪,那是源于对法律的至高忠诚,虽然劳累,可以从办结的案件中寻找那种成就的快感,但却始终挥不去心中的困惑。在这个变革的年代,法官承担着对于社会改革方向引领之重任,却很难看到他们身上应有的尊严。现在,别人称我为 “某法官”时,我仍会反射性地予以纠正,“我不是法官,称我小某好了”,实在无法承受法官之重。
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这是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社会,似乎所有一切都可以在“特色”中找到合理解释。我仍在做当初那个“幼稚”的梦,相信,那也是很多人的梦想,“心若在,梦就在”,但愿不会是“重头再来”,希望我们的法官不再沉重。
那时,我也曾经努力地用所学的那么零星的法律知识,解释社会、理解社会,与领导对峙、据法力争,捍卫自己的利益,却常被领导耻笑曰“幼稚”。领导们对我知识的嘲弄,并没能打消我对法律帝国神圣的向往,每捧起一本与公正、正义有关的书籍,浏览时不乏有豁然开朗、热血沸腾之快感。为此在参加公务员考试时,我不假思索地选择了法院,不想有朝一日能当上法官,只想能有机会在一个品德高尚、令人尊敬的群体内工作,也是一生的幸事。
调入法院,一切充满新奇,劳累的工作,抑制不住我的兴奋和激情,每天似乎都有那么多学不完的东西,做不完的事。当事人称呼为“某法官”时,总是诚惶诚恐地站起来纠正:“我不是法官,我是书记员。”虽然他们并不是很明白之间的区别。
一个月后,我领到入院后的第一份工资,看到比原来少得多的数字时,我有些懵了,第一反应就是,这是法院的工资吗?起初我并没有去想在法院能拿多高的工资,但实在是突破了我的心理底线──怎会比原来的工资低呢?毕竟这里是一群“社会精英”呀!同时,岗前培训的费用被告知要经“安排”才能报销,令我感到丧气而惊诧,当初考进法院的那种心理优越,一点点地在蒸发。
我把在院内的境遇告诉朋友,结果没人相信我的话。
我开始注意周围法官们是怎么生活的。他们与我原先见过所有的平常人一样,每天穿梭于家与单位之间,也常提着小篮子,到市场与小贩讨价还价,到幼儿园接送孩子,为些小事向同事发发牢骚,不太寻常的是桌前堆积如山的案卷。我看到的是一方面欠保障的生活,另一方面是超负荷的工作和超常人的道德要求。在分配体制多元化,贫富差别不断异化的外部生存环境中,我们基层法院的法官们领着微薄的工资,仍在尽心尽责地堕身于案卷堆中。
记得一位学者说过:“人,无法靠精神鼓励幸福的生活,幸福的生活需要财产来维系。没有财产就没有文明、道德的生活,没有财产就没有尊严,没有尊严就没有法官。”我看得出院内法官生活的清贫,也不难想象,拖儿带女的法官们,如果面临生存的艰难时,如何保全他们的体面和尊严,其处境是何等的危险。
没过多久,在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离婚案件上,我看到了承办案件法官的困扰——因为该案受到领导的关注。随后的日子,该法官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给领导反馈案情进展,虽该案得以公正而圆满的解决,却使法官心力交瘁。法官最后语重心长的话语至今萦绕在脑中:“领导者的干预是不能承受之轻,而法律和良知却是不能承受之重呀!”我没能看到这位正直的法官体验职业的快感,却在他身上看到忧郁和彷徨。
进院之前,我看到很多的同事削尖脑袋混迹于官场,把升迁作为乐此不疲的生命与价值追求,那是因为高职位的权力对他们诱惑实在太大,权力能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实在太多。我却忘了,法官也不可能只生活在法律的真空中,法官的上司只有法律毕竟只是一种司法理念,有时法律也难免受到权力的欺凌和嘲弄。所以看到法官上街维持秩序、帮助催收公粮可笑的做法;也看到行风评议中,某些部门强行将法院列入其中,一些所谓的评委为满足其私欲,以此作为筹码向法院施压,在其私欲得不到满足时,不负责任地在“法院栏”上狠狠地打个“×”的可怕现象;更看到有关部门为发展地方经济,向法院下达招商引资的任务,我们的法官不得不脱下法袍去跟商人谈判的可悲行为。我不知法官们手里的筹码除了法律还有什么,我们的领导们却在为这些法律外的事务疲于应付。
随入院时间的增长,锐气在一天天消减,胆子也越来越小,身上无形的压力却越来越重,人情关系、权力金钱、纪律监督,有如一张千丝万缕的网在牵制着自己,虽然无权,但却生怕陷入那万劫不复之地。每一部新法的颁布,让我感到欣喜,每一次新法的学习令我受到鼓舞,“莫兆军法官事件”却重新让我胆子变小了。在承办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以自己冤枉拒不履行义务,其银行账户的存款被强制扣划后,被执行人找到法庭,又哭又闹,以死相逼,怎么解释都行不通,无奈只好采取隐忍之术,任之哭骂,闹累了,悻悻地离开,庆幸的是没出什么事。面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我感到后怕,为后来的庆幸,感到羞耻。在当事人的折腾中,身份和尊严已不知存于何处,那时显得多么地无助和渺小。学法之人,除了法律,我们还能相信什么?
虽然清贫,我为自己从事的职业感到自豪,那是源于对法律的至高忠诚,虽然劳累,可以从办结的案件中寻找那种成就的快感,但却始终挥不去心中的困惑。在这个变革的年代,法官承担着对于社会改革方向引领之重任,却很难看到他们身上应有的尊严。现在,别人称我为 “某法官”时,我仍会反射性地予以纠正,“我不是法官,称我小某好了”,实在无法承受法官之重。
这是一个平凡的世界,这是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社会,似乎所有一切都可以在“特色”中找到合理解释。我仍在做当初那个“幼稚”的梦,相信,那也是很多人的梦想,“心若在,梦就在”,但愿不会是“重头再来”,希望我们的法官不再沉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