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中国百姓的梦想
2020-05-30 13:07作者:程计山
非常喜欢读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那篇演讲。作为一个中国的百姓,一个普通的百姓,读完此文之后,自然而然地也会引发自己的梦想——一个中国百姓的梦想。
一个中国普通的百姓,当然希望自己的祖国强大,但身为一个普通百姓,自己的思想境界仅仅停留在更为关心自己这样低的水平之上,因此,我活在世上,更为关心的是我自己的生存条件和应有的权利。
作为一个百姓,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我的国家能够将我作为“良民”推定。当我在我的国家旅游、住宿登记的时候,不必用那种叫做“身份证”的冷冷的卡片来证明我是个良民——因为按照旅馆的规定,我是要先交押金的,不会赖旅馆的钱不还,押金用完后,旅馆自会将我扫地出门的。因此,我梦想有一天,那种叫做身份证的东西不再具有证明我是“良民”的用途。
作为一个百姓,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可敬的警察叔叔们也能够对我实行“良民推定”,在没有证据怀疑我涉嫌违法、犯罪的时候,不再检查我的身份,不再随便进入我的住宅。这样,我在自己的国家之内出走的时候,不用总为自己没有带着那种叫做身份证的东西见到警察而惶恐;在家中,即便是夫妻俩在一起看黄色录相也不必时时担心警察破门而入而惴惴不安。
作为一个百姓,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我的国家之内的城市也能够对我实行“良民推定”(为了保证国家安全而设置的各种禁区除外——这种起码的觉悟我还是有的),我到国家的任何地区不需要再办理任何除了身份证之外的任何身份证明。因为,我同样需要国家内的任何地区对我实行良民推定——我需要我的国家的每一个城市相信我,我去到那种叫做边防或者特区以及叫做大城市的地方仅仅是为了旅游或者打工而不是为了潜逃及犯罪;这样,我就不会因为担心像孙志刚那样因为没有三证而被收容,甚至于被毒打致死。退一步说,即便我是去打工,城市也不要以给城市就业造成压力为由而将我拒之门外;因为,城市是国家的城市而非城市人的城市;我作为国家的百姓,应当具有到城市打工的权利——和城市人平等就业的权利。
作为一个百姓,我不敢希望国家在录用公职人员的时候凭借那种叫做“学历”与“文凭”的纸片的将没有文凭的人排除在外,从而做到“才”尽其用;我只是梦想,既然学历成为了证明是“人才”的唯一标准,那么在大学招生的时候能够做到“考分面前人人平等”——而非地区之间的不公,虽然我已经失去了这样的平等机会,我只是梦想,当我的孩子长大时不会因为他(她)的出生地点不在高考特区,而比生在其它地方的孩子高出许多分——这样可以减少我没有能力成为高考特区的人而对孩子的内疚感。
作为一个百姓,我不敢希望在我打官司的时候法官能够断案如神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因为我知道,法官不可能是“明断阴阳两界”的包公——至少不是所有的法官能够成为包公;更不敢希望法官能够作为“公仆”——因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或者见过“仆人”敢判断“主人”的是与非的;但我梦想,坐在国徽之下,胸前佩带着“天平”的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那种叫做“天平”的胸徽能够融入法官的心中而不仅仅是一种冷冰冰的金属饰物。
作为一个百姓,我梦想我有我自己的隐私;并且我的隐私能够得到包括警察叔叔在内的任何人与机关的尊重与保护。这样,我就不会因为和女友的约会而被当作嫖客而拘留,我的女朋友更不会用属于医学范畴的“处女”来证明自己的清白;退一步说,即便是我的道德偶然的走私——遇有婚外恋的时候,希望尊敬的警察叔叔不要以此作为讹诈我的工具而能够为我的隐私保密;希望警察叔叔有了证据证明我是在嫖娼之后再按照嫖娼处罚我——而不要将我的道德走私当作嫖娼来处罚。
作为一个百姓,我不敢希望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全部得到实现。我只是梦想,国家不要总是以多数人的利益让我做出牺牲;我知道,我的权利应当服从多数人的利益;但我只是梦想,多数人的利益不要被滥用,仅仅是以多数人的利益作借口而侵犯我的权利。我还有一个梦想,当我怀疑是滥用多数人的利益时,有个能够接受我诉求的机关;在这个机关接受了我的诉求之后——我知道,我作为一个自私的百姓的诉求未必合理、未必应当得到支持,但我梦想我的诉求提出后,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我的诉求是否支持能够给予明确的答复,而非和那个叫做“信访”的机构一样,对于我的诉求可答可不答,成为应付我的诉求的摆设。
作为一个普通的百姓,我梦想我能够作为一个“人”而非一种“工具”或动物而活着。我知道,作为国家的公民,需要对于国家的安危履行义务,因此当遇有外敌入侵的时候我有为了抗击外敌入侵而牺牲生命的义务——那正是我有“尊严”的活着的含义之一。
(本文选自法治论坛)
一个中国普通的百姓,当然希望自己的祖国强大,但身为一个普通百姓,自己的思想境界仅仅停留在更为关心自己这样低的水平之上,因此,我活在世上,更为关心的是我自己的生存条件和应有的权利。
作为一个百姓,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我的国家能够将我作为“良民”推定。当我在我的国家旅游、住宿登记的时候,不必用那种叫做“身份证”的冷冷的卡片来证明我是个良民——因为按照旅馆的规定,我是要先交押金的,不会赖旅馆的钱不还,押金用完后,旅馆自会将我扫地出门的。因此,我梦想有一天,那种叫做身份证的东西不再具有证明我是“良民”的用途。
作为一个百姓,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可敬的警察叔叔们也能够对我实行“良民推定”,在没有证据怀疑我涉嫌违法、犯罪的时候,不再检查我的身份,不再随便进入我的住宅。这样,我在自己的国家之内出走的时候,不用总为自己没有带着那种叫做身份证的东西见到警察而惶恐;在家中,即便是夫妻俩在一起看黄色录相也不必时时担心警察破门而入而惴惴不安。
作为一个百姓,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我的国家之内的城市也能够对我实行“良民推定”(为了保证国家安全而设置的各种禁区除外——这种起码的觉悟我还是有的),我到国家的任何地区不需要再办理任何除了身份证之外的任何身份证明。因为,我同样需要国家内的任何地区对我实行良民推定——我需要我的国家的每一个城市相信我,我去到那种叫做边防或者特区以及叫做大城市的地方仅仅是为了旅游或者打工而不是为了潜逃及犯罪;这样,我就不会因为担心像孙志刚那样因为没有三证而被收容,甚至于被毒打致死。退一步说,即便我是去打工,城市也不要以给城市就业造成压力为由而将我拒之门外;因为,城市是国家的城市而非城市人的城市;我作为国家的百姓,应当具有到城市打工的权利——和城市人平等就业的权利。
作为一个百姓,我不敢希望国家在录用公职人员的时候凭借那种叫做“学历”与“文凭”的纸片的将没有文凭的人排除在外,从而做到“才”尽其用;我只是梦想,既然学历成为了证明是“人才”的唯一标准,那么在大学招生的时候能够做到“考分面前人人平等”——而非地区之间的不公,虽然我已经失去了这样的平等机会,我只是梦想,当我的孩子长大时不会因为他(她)的出生地点不在高考特区,而比生在其它地方的孩子高出许多分——这样可以减少我没有能力成为高考特区的人而对孩子的内疚感。
作为一个百姓,我不敢希望在我打官司的时候法官能够断案如神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因为我知道,法官不可能是“明断阴阳两界”的包公——至少不是所有的法官能够成为包公;更不敢希望法官能够作为“公仆”——因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或者见过“仆人”敢判断“主人”的是与非的;但我梦想,坐在国徽之下,胸前佩带着“天平”的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那种叫做“天平”的胸徽能够融入法官的心中而不仅仅是一种冷冰冰的金属饰物。
作为一个百姓,我梦想我有我自己的隐私;并且我的隐私能够得到包括警察叔叔在内的任何人与机关的尊重与保护。这样,我就不会因为和女友的约会而被当作嫖客而拘留,我的女朋友更不会用属于医学范畴的“处女”来证明自己的清白;退一步说,即便是我的道德偶然的走私——遇有婚外恋的时候,希望尊敬的警察叔叔不要以此作为讹诈我的工具而能够为我的隐私保密;希望警察叔叔有了证据证明我是在嫖娼之后再按照嫖娼处罚我——而不要将我的道德走私当作嫖娼来处罚。
作为一个百姓,我不敢希望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全部得到实现。我只是梦想,国家不要总是以多数人的利益让我做出牺牲;我知道,我的权利应当服从多数人的利益;但我只是梦想,多数人的利益不要被滥用,仅仅是以多数人的利益作借口而侵犯我的权利。我还有一个梦想,当我怀疑是滥用多数人的利益时,有个能够接受我诉求的机关;在这个机关接受了我的诉求之后——我知道,我作为一个自私的百姓的诉求未必合理、未必应当得到支持,但我梦想我的诉求提出后,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我的诉求是否支持能够给予明确的答复,而非和那个叫做“信访”的机构一样,对于我的诉求可答可不答,成为应付我的诉求的摆设。
作为一个普通的百姓,我梦想我能够作为一个“人”而非一种“工具”或动物而活着。我知道,作为国家的公民,需要对于国家的安危履行义务,因此当遇有外敌入侵的时候我有为了抗击外敌入侵而牺牲生命的义务——那正是我有“尊严”的活着的含义之一。
(本文选自法治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