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买春”的不是日本人
2020-05-30 12:26作者:陆高峰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这样令人心寒的事又在重演:一些日本人专在9·18中国人的国耻日期间组织一个观光团到珠海“买春”。这场丑恶的闹剧经过媒体披露后,马上受到了全国性的口诛笔伐。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将对此事“作出严肃处理”。广东省公安厅也依法责令提供卖淫场所的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停业整顿,并抓获了部分涉案嫌疑人。
按理说,广东省公安厅这样雷厉风行的查处力度和速度,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说法,已经让人拍手称快了。可是笔者仍然对广东省的扫黄打非工作存在一些疑问。
首先,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卖淫嫖娼行为。即便在少数地方存在这种丑行,也无非是“星星之火”罢了。然而,数百名日本人竟然明目张胆地在珠海的一家酒店,一下子就轻而易举地招来200多名“小姐”。显然卖淫嫖娼在广东的某些地方已形成了“燎原之势”。为何广东省的一些执法机关对此却毫无察觉,是执法不力,还是故意纵容?
其次,假如这次卖淫嫖娼行为不是发生在国耻日期间;假如专门“来玩中国小姐”的不是侵略过我们的日本人;假如“卖春”的中国“小姐”没有达到数百人的规模;假如日本人“买春”时不是那么张狂;假如这样的事没有惊动外交部……是不是这样的卖淫嫖娼行为还可以在广东的某些地方“合法”存在下去呢?
卖淫嫖娼不论是什么性质,也不论是何等规模,都应依法坚决取缔。一些地方认为要想地方经济繁荣,就必须“娼盛”,实在是匪夷所思。
(作者来自南京师范大学02新闻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