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则新闻报道的两个疑问
2020-05-30 11:56作者:严 阳
今年7月上旬,安徽省全椒县少数县领导及襄河镇干部,在洪灾中组织滁河支流土桥西河马坂堤段溃口抢险时,不是身先士卒、激励士气,而是畏首畏尾,怕负责任;更有甚者,当群众自发抢险之时,竟要其承诺“出现伤亡不让领导负责”,以致使溃口未能有效封堵,洪水大量下泄至西官圩,使得本已内涝的西官圩雪上加霜。(《人民日报》2003-9-24)
对这一则新闻我有两个疑问:一是既然事件早在7月上旬就已经发生了,并且情况也不复杂,为什么见报却是在两个半月后?二是新闻正文中对怕负责任的县镇干部使用的是“少数”字样,为什么在新闻标题中却是使用的“个别”一词?
从这则报道中我们知道,在7月7日下午的抢险和要求领导调拨材料过程中,当地群众与县镇领导一度发生激烈争执,并进行了约4个小时的谈判;因此,我们不难推断这一事件的参与者与目击者不在少数。而既然有这么许多的证人,我们有关部门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澄清事实得出结论之时,应该相当容易,至少也是比较容易,也比较及时;同时,作为新闻是很讲究时效性的,所以,在弄清基本事实的前提下,理应尽快见报。但事实却是见报已是在事情过后两个半月后。这,是不是有些奇怪?
在安徽省全椒县的县镇领导干部组织抗洪不力的这一新闻事件中,到底这些干部应该称“个别”还是“少数”,其答案应该是相当清楚的,因为在新闻中多处出现了诸如“县委副书记曹云、组织部部长章光华等人一再埋怨群众无组织、无纪律,生怕‘如果出现伤亡谁来负责’”,以及“群众表示‘出现伤亡不让领导负责’‘造成损失群众自己赔偿’,如此才使这几位县领导稍稍安心”等字眼。既然如此,还能称“个别”吗?
当然,假如我们考虑到报道此类属于舆论监督性质的新闻,需要慎之又慎,不可有半点差池;考虑到我们的基层干部队伍的“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称职的与比较称职的,那么,我们似乎又应该对这样的新闻最终能够见报就很满足了。然而据此我们又有理由对我们的舆论监督能不能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又有所期待了。
(作者来自江苏如皋职教中心)
对这一则新闻我有两个疑问:一是既然事件早在7月上旬就已经发生了,并且情况也不复杂,为什么见报却是在两个半月后?二是新闻正文中对怕负责任的县镇干部使用的是“少数”字样,为什么在新闻标题中却是使用的“个别”一词?
从这则报道中我们知道,在7月7日下午的抢险和要求领导调拨材料过程中,当地群众与县镇领导一度发生激烈争执,并进行了约4个小时的谈判;因此,我们不难推断这一事件的参与者与目击者不在少数。而既然有这么许多的证人,我们有关部门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澄清事实得出结论之时,应该相当容易,至少也是比较容易,也比较及时;同时,作为新闻是很讲究时效性的,所以,在弄清基本事实的前提下,理应尽快见报。但事实却是见报已是在事情过后两个半月后。这,是不是有些奇怪?
在安徽省全椒县的县镇领导干部组织抗洪不力的这一新闻事件中,到底这些干部应该称“个别”还是“少数”,其答案应该是相当清楚的,因为在新闻中多处出现了诸如“县委副书记曹云、组织部部长章光华等人一再埋怨群众无组织、无纪律,生怕‘如果出现伤亡谁来负责’”,以及“群众表示‘出现伤亡不让领导负责’‘造成损失群众自己赔偿’,如此才使这几位县领导稍稍安心”等字眼。既然如此,还能称“个别”吗?
当然,假如我们考虑到报道此类属于舆论监督性质的新闻,需要慎之又慎,不可有半点差池;考虑到我们的基层干部队伍的“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称职的与比较称职的,那么,我们似乎又应该对这样的新闻最终能够见报就很满足了。然而据此我们又有理由对我们的舆论监督能不能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又有所期待了。
(作者来自江苏如皋职教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