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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喜不报忧”谁之过?

2020-05-30 11:31作者:周海亮

10月21日和22日,全国很多媒体均报道了新华社记者顾立林在采访河南省登封市昌达煤矿透水事故时被殴一事。据报道,登封市委已经将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了撤职、警告以及拘留处理。

对于保障记者的安全以及保障百姓的知情权,各类媒体已经讨论得太多,笔者也不想做深一步的探究。但是,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是:在全国大多数平面媒体报喜不报忧的新闻报道大势之下,为什么,想“报忧”的媒体以及记者会屡屡受到诸如殴打恐吓之类的待遇?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报喜不报忧的新闻报道大势?

很明显,“报忧”的结果极有可能使“报忧对象”的形象打折,从而影响到这个地方以及部分官员的种种利益,因此,才有对“报忧”记者百般刁难甚至于采取恐吓殴打的极端行为。某些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部门的阻挠才是这一行为的罪魁祸首。

可以下这样一个定断:“报喜不报忧”固然有我国媒体业的传统因素,但地方保护主义的强势才是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如果对于地方保护主义这种对正常的新闻采访无理阻挠以及对于“揭忧”新闻的封锁行为不加以铲除并对新闻记者采访权立法的话,“报喜不报忧”现象肯定还会长久地存在下去。

(作者来自山东省文登市高村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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