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不能没有理由
2020-05-30 10:13作者:胡海军
目前许多干部任前公示往往都是一个模式,除对某某同志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拟任职务进行介绍外,最后附加一句:“广大干部群众若认为该同志有什么问题或有什么意见,可向某某组织部反映。”至于拟提拔的对象有何德何能何绩,公示内容中根本就没有涉及到。好象只要该人没有什么违法违纪的问题,就可以通过公示而担任某个职务了。如果是这样,对提拔干部的要求是否太低了一点?
既然要提拔某人担任某职务,就必须要有充足的提拔理由。比如,为什么要提拔某人,为什么提拔的是他而不是别人等,必须要让群众知道。因此,在干部任前公示中,必须加入政绩的内容。只有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了,才能真正确保选拔干部的公正性,避免违规提拔干部或提拔不合格的干部。也才能最终使拟提拔的对象得到人民群众的公认。
(作者来自湖北省南漳县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