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观点正文

社会管理重“证据”

2020-05-30 10:12作者:童钟鸣

一个时期以来,笔者所在的城区车辆违章现象较突出,道路交通秩序欠佳,尤其是在交警下班后,一些车辆横冲直撞,逆向行驶,令市民提心吊胆。  自从交警部门在主要道路口安装了“电子眼”后,情况大有改观,司机们较前规矩多了,因为不论白天深夜,“电子眼”对每位司机的交通行为实行全天候监督,锁定和记录下违章车辆的行为“证据”,并在本地媒体上不定期曝光,责令其接受处罚。有了这一“铁证”式的管理,一些往日不太守规矩的司机便不再心存侥幸,视交通规则为儿戏,随意闯红灯了。

另一件事同样让人感慨良多。也是发生在笔者居住的城区,在以往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有关部门对治理占道经营等问题缺乏良策,虽有“门前四包”规定,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捉起了“迷藏”,往往是前面治理一阵后面一切照旧。因缺少有效和有力的“证据”,有关部门对违规行为纠正和处理起来难以让人信服,甚至引发争吵和不快。一年前,市政府出台了新的监管办法,让有关人员拿起相机,行走于大街小巷,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拍照取证,然后向相关单位和门前经营者出示“证据”和罚单,这一办法果然奏效,被管理者心悦诚服地接受监督和处罚,并自觉地规范自己的经营和社会行为;管理者管理起来亦变得轻松、有力、有利了,不再为此费尽口舌和精力。这一成功的社会管理办法已作为一种切实可行的模式贯穿在这一城市的日常管理之中。

上述成功的城市管理办法并非仅此一地。前不久,中央电视台曾报道了广州市有关部门号召市民拿起自己的相机,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章的车辆进行有偿拍照取证和举报,查处了一批胆大妄为的司机,使得在一些城市道路上屡禁不止的越线超车,影响道路畅行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社会管理既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门科学。在这一管理过程中,常出现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一些被管理者不服管理,甚至与管理者发生冲突。究其原因,除了少数管理者本身的素质不高,作风粗暴,开口闭口一个“罚”字,极易造成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方形成“顶牛”之势外,笔者认为重要的一点是管理者没有与时俱进,更新思想观念,管理方法陈旧简单,缺乏管理社会的“证据意识”。

在加快法治社会进程的今天,社会管理者如果不依法行政,仅凭手中的权力去唬人压人,往往吃力不讨好,更难以服众和奏效。法治社会是重证据的时代,因此管理社会一定要重证据。证据最重要,在最有说服力和制约力事实面前,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是苍白无力和徒劳的。守法和善良的公民都会看重证据和认可证据,更会服从有充分证据下的管理和约束。如果轻视证据,即便他人有违规违章行为,口说无凭,对其处罚便无据理穷,焉能服人?所以我们的社会管理者切忌工作肤浅方法简单,不可粗暴地对待被管理者,更不能不问事实和证据,需要做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运用自己掌握的充分有力的证据,去教育、训诫、约束和规范那些有悖社会管理规章和秩序的被管理者的行为,而不能不分轻重,简单地以罚代管,滥罚一气,因为这样的“罚”难以服众,只能使社会管理工作处于被动局面,最终难以跳出“治理——收敛——反复——再治理——再反复”的恶性循环怪圈。

(作者来自湖北省黄冈市鄂东晚报编辑部)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