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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无需“清欠代表”刘永福?

2020-05-30 08:30作者:孙金栋

据官方资料,全国9000万进城民工被拖欠1000亿元务工薪水,70%为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其中,不排除某些建筑商的恶意拖欠和克扣现象存在。但据我所接触到的事实,造成如此巨额民工欠薪,建筑商拖欠只是表象,似乎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如同病人治病,病因诊断不准,就不可能得到根治。

从众多现象中,我认为造成巨额欠薪来源于“政绩工程”派生出来的泡沫经济所至。眼下,某些地方的官员超出经济实力许可盲目打造“政绩工程”,说得夸张一点“全国好似一个大工地”。这些“政绩工程”以村村点火、镇镇冒烟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为载体。为了填满这些开发区、工业园区,就要出招引资兴建企业。有的将原有的老企业拆迁进园充数,有的以“多用地、多优惠”为代价,将国有土地半卖半送出让给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新企业注册登记中,有的政府违规担保向银行贷款,搞“飞过海”的资金注册。企业自有建设资金不足,那些建筑商则以“高额垫资”揽取工程。业主不能按进度支付工程款,致使建筑商无力如期支付民工工资。工程业主——建筑商——民工之间形成了解不开的“债务链”。因此,追根求源民工巨额欠薪是某些地方政府不顾经济实力的“政绩工程”惹的祸。

采取强制性措施清理民工巨额欠薪,只能解临近年关民工的燃眉之急,进而缓解建筑商与民工之间的直接矛盾。我欣赏北京市建委主任刘永福理解“农民工的力量单薄”的苦衷,自告奋勇当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代表,早日讨回民工的血汗钱。从长远看,这毕竟是权宜之计。因为,我国基本建设还会持续发展,建筑行业聘用民工的现象仍然会存在。治本之计在于对建设总量宏观调控,对工程建设规范管理,对劳动关系依法确立,对民工工资依法清欠。

应该整顿过多、过滥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是经济实体,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目前,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开发和管理过程中的政企不分,往往是“长官意志”起主导作用,自由化式的开发,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国家要从宏观上对开发总量、开发产业进行调控,并防止管理上明显存在的政企业不分。

普遍实行的领导下达开发数额和引资奖励提成制度,有百害而无一益。它不仅助长了片面追求开发项目数量、不讲开发质量的不良倾向,而且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应该明确予以废除。对开发商的开发资质和资金状况要严格审查。新建项目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对有些“空手道” 式的虚假注册,对“银行贷一点,建筑商垫一点,购买者付一点”的“三点式”开发项目,政府部门的工商、建委等部门要出于党心、公心亮“红灯”。不能为了一己“政绩”而给民工留下欠薪隐患。

建筑企业用工应该按《劳动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对民工应享受的分配、劳动保险等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有责任监督建筑商用规范的具有法律约束的劳动合同确定下来。不能因为社会富余劳动力供大于求而放松这项工作。同时,要着眼于完善民工追讨债权的法律援助体系。改变“人治”追讨欠薪的做法,理直气壮地靠法律追讨欠薪。对哪些特困户民工,要伸出法律援助之手,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今日,刘永福成为“清欠代表”值得称颂;明日,建筑民工无需“清欠代表”刘永福之日,更值得称颂。

(作者来自江苏仪征化纤大康公司党委)      有话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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