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观点正文

药品行业,悬赏打假正当其时

2020-05-30 07:27作者:马龙生

据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办法规定,今后凡积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近年人,药品留给人们的最深印象,一个是贵,一个是假。贵的概念比较直观,无非是流通环节多、药贩子猖獗直接形成的药价虚高。而假的概念则有些复杂——作坊里的“三无”产品,那是纯粹的假药;可还有些药品虽不能算假,但却借助产品说明或“擦边广告”,大肆上演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乱说把戏:不提供或刻意隐瞒应知的药品信息,尤其是药品副作用信息;而对其性能疗效等,却极尽无中生有、夸大其辞之能事,为商业利益不惜一切手段。由于暴利使然,整个医药行业对假药的容忍度太高并互为掩护,致使其生存空间非常之大。

在我国,利用手工作坊搞点药,再到一些大药房里上下打点,印上一些小广告,一个生产流通网就算建起来了。这样的流通网遍地开花且花样翻新,各级执法资源杯水车薪,如果再加上一些地方药监局的胳膊肘向着地方利益上拐,那监管力度之微就更加可想而知。而监管力度太小带来的危害,又绝不限于已经出现的违法现象,那些靠造假而获利者的示范效应,又在吸引着数不清的后来者,给已经很乱的医药市场不断制造新的垃圾。 

谈论假药,就不能不涉及为虎作伥的违规广告。近年来,执法部门通过软件系统的应用,利用互联网覆盖广、信息传输快、共享性强的特点,增加监督的时效性、针对性,以此调动社会监督力量。早在2001年,国家药监局就建立了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对未经审批刊播的药品广告、伪造冒用广告批文等5类药品广告实施公告。但是,所有这些措施,很难真正挡住那些虚假医药广告的散播。因为他们清楚,他们的目标顾客,很多没条件上网或读报,看不到那些公告或监管信息。所以上网公告了,也未必能对他的广告效果有多大影响。

“举报假药可获奖5万”,这样的全民监管,无疑是专业执法的有力补充。假药泛滥的严重现实,仅靠药监部门,显然不足以震慑。而解决之道,归根到底还是要政府加大投入。但这个“投入”不能理解为仅仅向执法队伍追加投资,更要考虑建立一个全民监管的运作体系。本次中央政府出台的《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很大程度上填补了这一空白。但笔者以为,要让有奖举报发挥更大作用,政府还应该继续动用各种社会资源,比如,能否长期在大众媒体设立小专栏,将举报电话、识别假药的简明方法等永久公布,这不是既方便群众举报,又让违规者闻风丧胆吗?

(作者来自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