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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卫青宁死不装死”说法治

2020-05-30 06:34作者:王利
  闲暇无事,把玩遥控器,偶然看到某电视台正在播放连续剧《大汉天子》,剧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卫青在与牛二的争执中,一拳将牛二推倒在地,谁知牛二倒地不起死了。因此,好事者借此推波助澜,坚决要求按照汉律“约法三章”中“杀人者死”的规定将卫青处死。而贵为天子的武帝刘彻也迫于守法的压力,不敢造次违背法律赦免卫青,但其内心又极为希望留卫青一命。于是,刘彻就与廷尉(当时的中央司法长官)张固商量。作为卫青的好朋友,同时也是法律专家的张固,也无法网开一面,对卫青法外留情。但他提出一个方案,叫卫青先服药装死,下葬后三日内开棺就复活过来。于是,刘彻、张固就派卫青的两个好朋友到狱中,将此“瞒天过海”之计告诉了卫青,并称这是救卫青的唯一办法。卫青得知该情后,竟拒不服药;朋友告知此计是皇帝的良苦用心,同时以平阳公主的爱情来打动卫青。但卫青居然也不领情,甘愿按照汉律一命抵一命,将药扔掉!

  这个情节让我非常感动,不管是来自于真实的历史,还是编剧的凭空杜撰。

  且不说贵为天子的汉武帝刘彻“依法办事”为后世人们的守法提供了绝佳的范例而让我感动,就说卫青毋宁死也不违背法律,誓用自己的生命来捍卫汉家法律权威和尊严的这种气节和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让我想起西方一位先贤慷慨就义的故事。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70岁那年,他被指控慢神和蛊惑青年而被古希腊雅典城的501人陪审法庭判处了死刑。苏格拉底在等待执行死刑的这一段时间里,也是有机会逃生的。一天,他的好朋友克力同到监狱里去看望他,劝告苏格拉底看在朋友和家庭的份上给自己留一条活路——逃监。克力同已经和朋友把一切都准备好了,甚至贿赂看守的钱财也有了着落,就等着苏格拉底一句话:如果他同意就随时可以逃生。

  但是,苏格拉底并不为之所动,反过来教导克力同说,未经雅典人释放,企图逃离此地是不正当的行为。他借雅典的国家和法律之口说道:逃监是毁坏国家和法律的行为,如果法庭的判决不生效力、被人随意废弃,那么国家还能存在吗?国家生我、养我、教我,凡是能赋予其他公民的权利都有我的一份,甚至在公民成年以后允许公民带上财产自由地离开雅典。我在70年间都没有离开雅典,就等于说我以自身的行为和国家签订了契约,表示服从国家的法律,做一个守法公民。难道就因为祖国和法律判处我死刑,我就可以竭力毁坏和颠覆国家和法律吗?逃监是蔑视法律的行为,是践踏自己立下的契约,是最下贱的奴才干的勾当。如果我含冤而死,这不是法律的原因,而是由于恶人的蓄意。如果我无耻逃亡,以错还错、以恶报恶,毁伤的不仅是法律,而且是我自己、我的朋友和我的国家。这样,我甚至到了阴曹地府也不受欢迎。

  最终,这位被他的弟子们称为雅典最优秀的人饮鸩而亡。

  苏格拉底不愧是古希腊最有智慧的人:不仅因为苏格拉底作为百科全书式的人物给整个世界留下了不朽的遗产,而且因为苏格拉底之死同样给整个西方世界文明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法治是值得人们以生命为代价去追求的理想,而世俗的“法制”或法庭判决未必都符合法治的精神。即使如此,人们也必须服从法制与法庭判决,因为只有如此才能维护法治的权威性,法治的精神才能得到弘扬。于是,西方社会就有了这样的法律格言:“国王在万人之上,但是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若不是法律许可,国王将一无所能”。西方社会也因苏格拉底之死而不断反思,从而走上了清晰的法治之路。

  一个是大有作为、前途一片光明的青年,因“过失致人死亡”面临法律的严惩,但甘愿“伏法”;一个是70岁的老朽,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决不苟且偷生,即使冤死在法律的手中也不怨不尤。虽然他们在历史上的成就和作为不可同日而语,但他们坦然面对死亡,以死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和行动,却是一致的。

  (作者来自四川省泸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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