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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怕送礼者心里有鬼

2020-05-30 06:27作者:蔡红东

    2003年12月28日,河南省唐河县郭滩镇派出所改建大门后举行揭牌仪式,之前给沿街商户和各村委会的负责人及乡镇单位发了请帖。收到请帖的单位和个人纷纷送去数额200至1000元不等的现金,派出所给开了收据(1月2日《大河报》)。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人们纷纷指责派出所纯属是为了剑财,不该发这个请帖。

    其实,有这种看法是再正常不过的。毕竟派出所不是纪委、监察机关,怪只怪现在的社会风气不好,各行各业、从上至下,大家都跟着学会了这种“请帖致富法”。按理说,派出所发请帖也并没有在请帖上注明叫你送钱嘛,只是让你去参加一下庆典、热闹一下,有何不可?既然派出所违规违纪收了钱,还开了收据,那好办,按纪委、监察机关的相关处罚条例,对派出所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再给予教育、勒令整改,这件事就算摆平了。

    现在的问题是,明知派出所“送请帖的人直接说是要钱的”,为何还有人心甘情愿地送上门呢?不难想象,恐怕有些送礼之人心里确实有鬼。比如说,若有违法经营的商户,倒是巴不得借这个机会给执法大权在握的派出所献献殷勤,以求得有个“保护伞”,对其违法经营网开一面。像这类的人和事倒是最可怕的,因为他混在众多的送礼人群中,难以识别,对社会公众的危害是最大的。

    有道是,身正不怕影子斜嘛!公安干警同样是人民的公仆,拿了人民的钱,就得为人民办事。你怕什么?只要你不干违法的事,我们有理由相信,派出所是绝对要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也绝对不会惹你麻烦的。笔者断言,郭滩镇肯定也有不少奉公守法的单位或个人没有“上钩”,并没有给派出所送礼,这称得上是明智之举。

   (作者来自湖北省团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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