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闻“臭城事件”
2020-05-30 05:03作者:奚旭初
扬子晚报1月13日消息:江苏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近日搞了一项“基层市政管理创新举措”,环卫工人集体放假三天,搞得满城垃圾,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要以“垃圾城”的脏不忍睹来唤醒居民的环卫意识。
这是创新举措吗?一个多月之前,就在湖南的株洲,已经上演过所谓以毒攻毒的苦肉计了,把株州弄成了一个臭城,消息一出,就引来舆论哗然,从街谈巷议到媒体述评,莫不指责此举之荒唐不经。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仅仅事隔一月,这个已被口诛笔伐的“以毒攻毒”,却被渭塘当成了“他山之石”。自然,渭塘的政府部门将此举称为“创新”,似也不无道理,因为株洲的“苦肉计”演了两天,而渭塘却连演三天,确实是愈演愈烈了。而这愈演愈烈的“创新举措”,换来的则是比株洲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脏、乱、差和群众的怨声载道。
就事论事,我们自然可以称此为怪事一桩,然而透过怪事看本质,却不能不让人忧从中来。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群众给的。因此就有了政府执政为民一说。然而一个地方的政府部门竟然可以随心所欲地发号施令,让环卫系统停止运转,使公共卫生体系瘫痪,把城市变成“臭城”、“死城”,这又哪里还有一点执政为民的样子?“群众利益无小事”。政府行为,一举一动,牵一发而动全身,务必要慎之又慎,反复权衡,此所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这才是负责任的政府、人民群众能信赖的政府。而似前面那种做法,视群众利益为草芥,将政府行为当儿戏,又岂是一句“愿望是好的”就能说得过去的?实际上,人为制造“臭城”已经侵犯了公众的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了。
向来我们对“好心办错事”已是太多宽容,于是才有了“办错事”的屡办屡错。从株洲的“以毒攻毒”到渭塘的“创新举措”,再一次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换言之,就是保证权力不被滥用。然而这个依法行政,靠什么来运作,又靠什么来监督?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或者只是止于坐而论道,纸上谈兵,那么这“臭城事件”恐怕并不是最后的新闻。这样说不是空穴来风,杞人忧天,有报道说,株洲“以毒攻毒”之后,各地前去“取经”的居然络绎不绝。“取经”之后干什么?是不言而喻的。
(作者来自江苏常熟日报)
这是创新举措吗?一个多月之前,就在湖南的株洲,已经上演过所谓以毒攻毒的苦肉计了,把株州弄成了一个臭城,消息一出,就引来舆论哗然,从街谈巷议到媒体述评,莫不指责此举之荒唐不经。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仅仅事隔一月,这个已被口诛笔伐的“以毒攻毒”,却被渭塘当成了“他山之石”。自然,渭塘的政府部门将此举称为“创新”,似也不无道理,因为株洲的“苦肉计”演了两天,而渭塘却连演三天,确实是愈演愈烈了。而这愈演愈烈的“创新举措”,换来的则是比株洲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脏、乱、差和群众的怨声载道。
就事论事,我们自然可以称此为怪事一桩,然而透过怪事看本质,却不能不让人忧从中来。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群众给的。因此就有了政府执政为民一说。然而一个地方的政府部门竟然可以随心所欲地发号施令,让环卫系统停止运转,使公共卫生体系瘫痪,把城市变成“臭城”、“死城”,这又哪里还有一点执政为民的样子?“群众利益无小事”。政府行为,一举一动,牵一发而动全身,务必要慎之又慎,反复权衡,此所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这才是负责任的政府、人民群众能信赖的政府。而似前面那种做法,视群众利益为草芥,将政府行为当儿戏,又岂是一句“愿望是好的”就能说得过去的?实际上,人为制造“臭城”已经侵犯了公众的权益,是一种违法行为了。
向来我们对“好心办错事”已是太多宽容,于是才有了“办错事”的屡办屡错。从株洲的“以毒攻毒”到渭塘的“创新举措”,再一次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换言之,就是保证权力不被滥用。然而这个依法行政,靠什么来运作,又靠什么来监督?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或者只是止于坐而论道,纸上谈兵,那么这“臭城事件”恐怕并不是最后的新闻。这样说不是空穴来风,杞人忧天,有报道说,株洲“以毒攻毒”之后,各地前去“取经”的居然络绎不绝。“取经”之后干什么?是不言而喻的。
(作者来自江苏常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