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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越位与缺位

2020-05-30 04:48作者:王希忠
  据报载,由于井冈山市区的整体搬迁,根据井冈山市委、市政府今年2月2日联合发出的第14号文件的规定,所有搬迁到新城区办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都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之前,在新城区购置一套商品住宅,否则将被“交流到其他单位工作”。于是井冈山机关、事业单位的2000余名干部职工就面临这样的两难选择:要么买房,要么调走。据一位干部透露:该规定是为了好“聚聚人气”。“新城区需要尽快形成聚集效应,否则对于井冈山的下一步发展不利。”肖建军副市长这样说起“14号文”出台的初衷。

  但是,真正面临两难选择的,只能是小部分有可能找到相对满意的其他工作的人。就大部分人来讲,由于在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对收益,其选择几乎是惟一的:听政府的话,买房。由于政府职能的错位和越位,受损失的除了无奈买房的干部职工之外,还有投资方及政府本身。

  住房买卖应该是发生在房地产商和购房者之间的单纯的买卖关系,其价格的形成由双方博弈最终由市场决定。但由于政府的介入,改变了两者之间的均衡关系:买方事实上失去了自主选择权,所能选择的只是买谁的房子;就开发商来讲,则很容易形成价格联盟,只要相互之间达成默契,无论价格抬高多少,房子也不会留在手里。结果,损失让买房人白白承担了。对此政府也是心知肚明,因此等于是政府给自己出了道难题:干预价格。这本来应该是市场的事,不管吧,又不好向干部职工交代。所以才会有“曾经希望召开价格听证会,但物价部门表示这属于市场行为,无法开听证会”这样的插曲。

  笔者认为,政府的这种高调介入,还将引致投资畸形。2000余干部职工可不是小数目,这还只是“起带头作用的”,那么,房地产市场就几乎成了旱涝保收的领域。资本总是逐利而行的,就必然会引导开发商加大投资,别的领域的资金也可能向这里聚集。但是,这种投资却是建立在政府命令的基础上的,因此本身就很脆弱。如果政府收回成命,而其他的买房人又一时没有形成购买行动,商家的投资至少暂时会成为“沉没成本”,而又无力进行别的投资。

  现代意义上的政府,应当是公共政府,其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包括公用设施、公共政策等。因此,井冈山市政府的强制买房行为一方面是越位,即干预市场,同时也是一种缺位,即没有在完善公共设施上下足工夫。事实上,政府担心人气不足有些多虑。政府的搬迁,本身就是一种带动作用。政府所在地意味着一种便利。同时,如果再有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条件,不仅会吸引人来居住,也会吸引人来投资。相反,如果生活不便,纵然所有的干部职工都住在这里,也不会对其他人起到多大“带头作用”,对资本方来讲也无利可图,也就不会形成所谓的“聚集效应”。

  作者单位:山东商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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