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观点正文

应急机制建设重在法制化立体化

2020-05-30 04:19作者:叶雷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新闻发言人周继东昨日称,《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已获通过,并将于本月20日正式实施。该《规定》将责成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该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责令其在该地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处理机制。

呼唤已久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处理机制即将在天安门地区建立,这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然而,依照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和要求,笔者认为我们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过程中应该着重注意制度化和立体化。

现代社会是一个追求法治的社会。但是,突发事件一般都有“急”的特点,政府相关部门应对有可能片面地扩大行政应急性原则,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甚至同法律抵触的措施。实际上,政府应该是职责和职权的统一体,在应急过程中也是一样,不仅享有法律的权利也应该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我们应该从一开始就注意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通过法律来界定政府在危机情况下的职责和权限,理顺各方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应急机制的作用,又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或者获得救济的途径与程序。

现代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理可能牵涉到方方面面,如果参与处理的各个政府部门之间不能有效的沟通与协调配合,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扯皮与推卸责任,突发事件的处理就有可能既达不到实效,又耽误处理时机,造成不好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应急机制的立体化建设,既要发挥各个部门的积极作用,又要有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部门,更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危机领导部门。只有这样,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个部门才能形成合力,成功地处理突发事件。

天安门地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处理机制只是一个先声,各个地方在建设的过程一定要注意这两个方面。

(作者来自湖北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02级研)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