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让“了解情况的”都有权监督
针对目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成为难点和盲点的问题??即“有权监督的不了解情况、了解情况的又无权监督”,北京市委于5月9日成立了4个专门巡视组和巡视办公室,对北京市18个区县以及一些局级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进行重点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区县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并且专门将“一把手”的权力作为监督的重点,这是并不多见的制度创举。笔者认为,这项措施契合民主政治的执政逻辑,值得肯定。
区县局级单位的党政“一把手”,每人均掌有一定相对独立的权力,在一定的范围内,这些“一把手”往往具有一言九鼎、莫可予驳的威势。根据孟德斯鸠的判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从事物的本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确,不止一位学者曾经指出,从权力的内在本性上说,权力的运作者极易产生跨越应有边界的冲动和嗜好。所以,按民主政治的要求,从提高执政水平的角度出发,即便是“一把手”的权力,也必须以另一个监督权力的存在为逻辑前提。唯其如此,才能发展民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并保持党和政权的先进性。
然而,进一步分析权力的内在本性,靠增设监督机构的方式来达到“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目的是否是最佳路径呢?笔者以为不然,这大约只是个次好的选择,或者说尚未臻于完备。因为增设巡视组之类的监督机构,固然解决了“有权监督的不了解情况”难题,但并没有解决“了解情况的无权监督”难题。
笔者认为,让所有了解情况的都有权监督,才是解决监督难点和盲点问题的最佳途径。首先,既谓“了解情况”,所谓“监督盲点”就不复存在,起码是将大大的减少;其次,若“了解情况”者能积极行使监督权,还可大大地降低监督的行政成本;再次,若只有上级单向的监督下级,便只能通过一级级的机构设置才能达到监督之效果,如此将使监督机构设置垒积成为一个金字塔,不难看出,这从逻辑上其实已很难走得通——天知道这个金字塔需要建设多少层级?所以这将是一个成本和效率双赢的结果。
而且,解决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问题,就要求行政权力一定不能成为一个封闭的系统。在行政权力之外,应该存在监督权的广泛生存空间,让公众和包括“一把手”在内的所有权力有互动的机会,有博弈的可能。换言之,行政权力应该进一步强调开放性和包容性,应该允许任何人分享监督的权力——监督权力并不同于行政权力本身。所以这样的开放或分享,并不会带来什么混乱,也不会带来权力的“缩水”——只是限制了其膨胀,从而更趋完善而已。
当然,或许“了解情况者”对“一把手”们并非无权监督,只是监督途径不畅或不敢监督而已。但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越出以上逻辑的框架——当极多数人都被明确、被强调了监督的权力时,监督的氛围自会改善,相应的,监督的勇气也自会产生。所以,我认为,致力于让“了解情况的有权监督”成为现实,才是真正体现了权力的自觉性和自我修复的能力,才是真正务实进步的政治理念。
(作者来自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