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应关注的“信号”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一中院6号发布了去年审理的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去年,一中院一审共审理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1件,判处犯罪分子37人。经分析对比,法官发现这些案件的主要特点为“年龄小、学历高、胆子大”。犯罪人的年龄大多分布在30岁到50岁之间,还有部分不满30岁,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人数的80%,涉案数额多在千万元以上。
要说起来,这几年的反腐力度够大的,上至省部级,下至乡局级,几乎天天都有贪官落马的消息,而这些人一旦落马,少则十几二十年的徒刑,多则被判无期甚至死刑。难道这些还不足以震慑后人吗?
现实生活中确有这样的人,他们表面上对腐败深恶痛绝,实则内心深处却很羡慕那些有条件搞腐败的人。当看到贪官落马,他也会不胜嘘吁,在为别人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为自已庆幸:还是当平头百姓好,没机会腐败,觉都睡得安稳一些。但事过境迁,他们又幻想有朝一日也能靠腐败致富。不是常听人说:想受贿,没当一把手;想贪污,没搞财务。当听说哪个贪官落马时,有人会这样感叹:“点子低,水平差,连个贪污都不会!”这话虽然有点调侃的意味,但也同时曝露了一部分人的心态:笑贫不笑贪和对腐败的艳羡。
人们为什么会有这种心态?原因很简单:虽然贪官一旦被查处,身败名裂,境况很惨,但相对于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被查处的概率很低!而真要查倒一个贪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少则二三年,多则十余年。许多人看到尽管身边的官员大贪特贪,举报信像雪片一样飞向有关部门,但这些人依旧屹立不倒,一个个活得潇洒滋润,最后全身而退。这从反面教育了这些人,贪的风险和收益相比,后者远大于前者,很值得一赌。所以这些人一旦当了官,只会更贪,只不过他们吸取了前人的经验教训,做得更隐蔽一些。正像报道中说的“其使用的犯罪手段已从过去简单的以权谋私和监守自盗转向运用专业知识,利用相关业务程序、制度漏洞进行作案,犯罪的隐蔽性逐步增强”,这就是明证。
看来要使反腐工作摆脱“前腐后继、越查越多”的尴尬局面,光靠加强教育,光指望用制度去堵塞漏洞是不够的,还必须切实加大查处打击的力度,加大涉贪的成本和风险,用“力度”来震慑犯罪。
(作者来自湖北省钟祥市计划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