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观点正文

乱来就要付出代价

2020-05-30 02:00作者:奚旭初
  西安市公安局近日向下属单位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置以攀爬设施的方法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通知》,要求对攀爬公共设施、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予以治安处罚。根据这个通知精神,今后攀爬公共设施、以自杀相威胁来维护个人利益、妨碍公共秩序的过激行为将根据违法情节受到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4月27日江南时报 )

  公安部门保证着公共安全,是一种公共资源,谁也不能无端耗费;不论是谁,有多少委屈,都不能乱来,乱来就要付出代价。

  这几年来,因为某些生活琐事就乱来一气,扬言采取跳楼等极端手段的情形在不少地方时有所见。事情发生,每次都给当地的公安部门带来了人为的麻烦,致使警方动用了大量警力和救援设备,另外引起了众人围观,导致交通堵塞,影响了市民正常生活和社会的正常运转,扰乱了公共秩序,妨碍了社会治安。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理所当然要受到惩处,这也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体现。

  法制社会每一个人的所作所为,都要纳入法律的轨道。任何人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自然人”,又是“社会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须对社会负责。享受自己的自由,行使自己的权利,必须以不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为前提。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

  就事论事,此事只是发生在西安,然而举一反三,却有普遍的意义。

  (作者来自江苏常熟日报)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