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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总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2020-05-30 01:56作者:奚旭初

辽宁的鞍山市出了个中国最富的警察,拥有几千万元资产,他就是鞍山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林福久。日前,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福久案开庭审理

此案或许称不上“惊天大案”,但绝对是天下奇闻。在1990年-1998年林福久任鞍山市检察院驻税务局检察室主任,其后改任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十余年间,敲诈勒索于林福久乃是家常便饭,“巧取”已嫌麻烦,干脆公开“豪夺”。他放“印子钱”,搞“驴打滚”,借人700万要回1500万;开了花店垄断花市,碰到厂商开业庆典,他就送花上门,谁想不要也不行,一盆鲜花竟喊出10万元天价。在当地,人们谈林福久而色变,见林福久而心惊,不仅惹不起,而且躲不起——他看上了谁的钞票,就能搬进自己的腰包。一只手机,他就敢要价5万元强卖于人,卖完第二天就要回来,再以5万元另卖他人,如是者三,几天之内就赚到了15万元。如此穷凶极恶,比之于旧社会的“青洪帮”,有过之而无不及。若问,林福久为什么这样有恃无恐,原因就在于他手中有那么一点权力。在以前披露的一些案件中,为非作歹的恶势力往往是借助有权有势的人物作为自己的保护伞,这就是所谓的狼狈为奸。与前者不同,林福久本人就是手中有权者,他的胡作非为,恰叫亲自出马、赤膊上阵,因此危害尤烈。此案再次警示我们,如果权力落到了林福久之流的手中,该会带来多大的灾难!

世上有林福久之流,利令智昏,铤而走险,丧心病狂,并不奇怪,真正发人深省的恰是权力怎么会落进了这种人物的手里?如果说当初的林福久以伪装示人,骗取信任,那是用人部门的一时失察,那在长达十数年的时间中,林福久集白道黑道于一身,横行霸道一方,完成了几千万元不义之财的敛聚,成为“千万富警”,弄得民怨沸腾,按常理无疑是“树大招风”,然而其间又怎么偏偏会风平浪静、波澜不兴?头上的“大盖帽”戴得稳如泰山、纹丝不动?

在2002年末,“千万富警”成了阶下囚徒。有舆论说,这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些说法当然是不错的,但我们还是不能因此而释怀。“恢恢”是肯定的,“不漏”也是必然的,然而这种“恢恢”、这种“不漏”,为什么总是有那么漫长的过程?林福久每行一次“不义”,对百姓来说都要一次遭殃,他左行“不义”右行“不义”,反反复复行“不义”于是终于“自毙”,然而其间百姓为之付出的代价却实在是太多太沉重了。对林福久之流的人物,如何以及时的“他毙”来防止其多行“不义”,无疑是比“千万富警”案本身更需要们思考的。

(作者来自江苏常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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