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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枪法为何这样臭

2020-05-29 22:44作者:陆高峰

枪法准不准,应该是一个警察最基本的技能。然而,从最近几起营救人质的新闻来看,警察的枪法实在让人难以恭维,甚至说难以忍受也不为过。

先是长春警方在营救一名被歹徒劫持在车内的人质时,当地警方几乎是隔着车窗玻璃,开了4枪才击中劫匪要害,而在此期间,劫匪竟有“充分”的时间连刺7刀而将人质杀死。稍后又见到同属长春的德惠警方在营救被劫人质时,其枪法同样臭得很有水平,在刑警大队长亲自出面的情况下,同样几乎是隔着车窗的近距离射击,却用3枪才“击中”了劫匪的头部。而且,这次“击中”只能是勉强称为“击中”,因为这名“幸运”的劫匪,经医院手术将子弹取出后并无生命危险。当然,这还不算太臭,在德惠警方3枪“击中”劫匪的同一天,广州警方在打掉一个犯罪团伙时,却用10枪才将一持枪劫匪击毙。

然而,各地警察在处理劫持人质等突发性事件时,接连暴露出的枪法水平之臭,并没有引起各地警方的注意,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苦练射击基本功,以便应对各地随时可能出现的类似突发事件。据8月10日媒体报道,近日银川警方在营救被劫人质时,贸然开枪,结果一枪下去,不但没击中劫匪,反而将人质打死了(见《现代快报》)。如此,枪法岂止是一个臭字了得,而是臭得荒唐离谱。

虽然,在8月10日的媒体报道中还有一起锦州警方在营救人质时,一枪击毙劫匪的好消息。但是,在众多营救人质等突发性事件中,警方在击毙劫匪时的众多拙劣枪法水平,锦州警方这几乎是“孤零零”的一次一枪击中劫匪的好消息,实在无法改变我对当前警察枪法水平的忧虑和担心。如果是一个猎人,他的枪法不准,他可能会因为打不到猎物而饿着肚子,并最终被淘汰出做猎人的资格,甚至他也可能因为枪法不准而成了猎物的猎物。但是,作为一名警察,如果枪法不准,他牺牲的可能就不是个人的利益,而是群众的生命安全。也因为警察的工作事关公共安全,所以,一个警察能否具备过硬的包括枪法之类的基本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真诚期待各地警方能够从这些营救人质的事件中,吸取教训,从人民的利益着想,也从自身素质着想,苦练各项基本功。不要再出现营救人质时,3枪、4枪,甚至10枪,才能击毙或击中劫匪的尴尬现象,更不能像银川警方那样“一枪下去,劫匪没死人质玩完”,否则,实在难以向群众和纳税人交代了。也期待公安管理部门能够拿出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考核措施,奖优罚劣,把那些不够水平,基本功不扎实的警察淘汰出局,而不是再用那些表面现象的身高胖瘦来衡量警察是否合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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