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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反对设立“裸泳区”者书

2020-05-29 22:37作者:何向东

据《现代金报》8月5日报道,距杭州80公里的临安浙西天滩景区将设立专门的“裸泳区”。据了解,我国在公共旅游区设置的裸体浴场已有两家,迄今仍备受争议。裸泳浴场作为一种尚不被中国人接受的休闲方式,能否在临安最先“开禁”,这个话题引起了老百姓和业内人士激烈辩论。

说句实话,即使“裸泳区”设立,我也不会去裸一裸,游一游的。但是,我却对设立“裸泳区”持赞同态度,因此在这里想就几个问题答反对设立“裸泳区”者。

反对者认为,裸泳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理由是从人类发展史来看,人类从不穿衣服到穿衣服的过程,不仅是人类进化的过程,更应该看成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过程。在公共场所设立“裸泳区”让人裸泳是一种不文明的表现。我认为,如果这种理由也能成立的话,那么从近年来流行趋势来看,女人们的服装是越来越少,越来越露,越来越薄了,人穿衣到穿少衣,应当看成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呢,还是退步呢?所以,衣服穿的多与少和衣服穿或不穿,和文明不文明没有必然的联系吧?那么,说裸泳就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是不是也有点武断呢?

反对者认为,裸泳是一种伤风败俗的行为。我认为,裸泳不仅在国外一些地方很是流行,而且我国的一些地方的群众也仍有裸泳的习惯。因此,要说裸泳伤风败俗,恐怕是难以服人的,最起码在有裸泳习惯的地方是谈不上的,要知道习惯也是民俗的重要内容啊!这就像我国有的民族至今还有多个男女同床睡觉的习惯一样,你不能断然地说:那就是伤风败俗!

反对者认为,这是对其他游人的不尊重。这里我想问的是,如果你想被“尊重”,你干嘛要去“裸泳区”?如果你不去“裸泳区”,怎么会有人赤裸地站在你面前呢?我上网搜了一下“裸泳”的新闻,其实关于在公共场合“裸泳”让其他人感到别扭的新闻还真不少,为了避免这种别扭,我倒觉得很有必要在公共场合中划出一个“裸泳”区来呢!有了这么一个区域,造成裸泳者和反对裸泳者互不干扰,多好呀!

反对者还认为,裸浴自古有之,但要崇尚自然,不要以赢利为目的。亲近自然,返璞归真确实是人类所求。可是在自然之中裸泳并不合国情。前面提到互联网上许多裸泳新闻都是关于裸泳者在自然水域惊扰他人的。也正是在自然水域中裸泳有可能妨碍他人,就像在公共场合吸烟影响他人可开吸烟区一样,在景区划定“裸泳区”,让裸泳者向左,不裸泳者走右,这倒是一个两全之策呢!

不管怎么说,裸泳并不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只要裸泳者能在“裸泳区”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听从“裸泳区”人员的管理,凡事行为有度,那么,我们为什么就不能给“裸泳区”的设立一些开明、宽容的态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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