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偶然“现形”说明什么
2020-05-29 21:30作者:李少国
退休的供电所长家被歹徒“光临”,嫌犯被抓后为争取主动而揭开了供电所长受贿的老底儿,被抢劫嫌疑犯牵出的贪官——重庆江津市几江供电所原所长赖为书,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处以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所得赃款1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8月4日新华每日电讯)
众所周知,这绝不是媒体第一次对贪官偶然“现形”的报道了。《检察日报》就曾刊登一篇《让贪官现形的十大“偶然”现象》,文章说很多贪官的现形,不是被查处来的,而是被牵出来的,并列举是被十大偶然现象:离、 偷、杀、炸、绑、烧、捡、诈、找、震给暴露出来的。虽然,如此众多的贪官偶然现形,最终都未能逃脱法纪的制裁,然而,令人搞不懂的是,面对如此多的偶然因素中现形的贪官,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些贪官事前皆安然无恙呢?为何查处这些贪官的执纪执法人员总是在扮演事后诸葛亮的角色呢?
是这些贪官特别善于伪装自己吗?我看未必!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正常的情况是,有很多贪官,用咱老百姓的话说,惹眼的很啦。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洋装、抽的是高档香烟、坐的是高级轿车、住的是豪华套宅,更有食色之徒招摇过市。其实,这些都是腐败的标志!掐指算算他们的收入和支出,就能判定出他是一个十足的腐败分子。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如此“另类”的腐败分子却没有受到执纪执法部门的“关注”,更不必说引起“高度重视”了。可以这样说,有许多贪官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但唯独执纪执法人员执纪执法人员不知总是患有弱视,总是那么容易被其“遮望眼”而失去了分辨能力。
据6月3日的《重庆晨报》报道,重庆市梁平县交警大队近日在渝万高速公路梁平入口处旁边,建造了48套碧瓦雪墙的欧式别墅,每套别墅面积280-260平方米不等。该县交警大队现有在编民警44人,另退休1人,足以保证每人一套。而几年前该交警大队已建两幢35套、面积为10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的宿舍楼。据记者了解,这48套别墅光成本造价就至少要30多万元。只要查一查这些钱的来头就会知道,如此“挺拔”、“矗立着”的腐败,又并非“海市蜃楼”,还能看不出这其中的东东吗?然而,《重庆晨报》的记者能发现的,执纪执法机关岂能闻所未闻?
常言说得好:“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脱猎人的眼睛。”老百姓能够发现的,具有专业知识专门从事反腐败的专业人员当然也能看得出来的。问题是,一些“猎人”并不想对“狐狸”怎么着。舒舒服服不担任任何风险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何必要去打不到狐狸惹一身臊呢?只要群众不举报,媒体不曝光,又何必再去得罪人呢?弄不好还出力不讨好?正因为如此,一些执法执纪机关面对腐败分子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就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之后,也按兵不动,更谈不上来个全面清剿了!
一个盗贼因一次偶然作案就能牵出一个腐败分子,腐败率的高低就不那么难以想象的了。通常的道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窃以为,这偶然性中绝对绕不掉必然性。既然如此,贪官偶然被抢“现形”究竟是谁的尴尬?倘若李宝嘉先生在世,这“官场现形记”又该怎样去续写呢?
众所周知,这绝不是媒体第一次对贪官偶然“现形”的报道了。《检察日报》就曾刊登一篇《让贪官现形的十大“偶然”现象》,文章说很多贪官的现形,不是被查处来的,而是被牵出来的,并列举是被十大偶然现象:离、 偷、杀、炸、绑、烧、捡、诈、找、震给暴露出来的。虽然,如此众多的贪官偶然现形,最终都未能逃脱法纪的制裁,然而,令人搞不懂的是,面对如此多的偶然因素中现形的贪官,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些贪官事前皆安然无恙呢?为何查处这些贪官的执纪执法人员总是在扮演事后诸葛亮的角色呢?
是这些贪官特别善于伪装自己吗?我看未必!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正常的情况是,有很多贪官,用咱老百姓的话说,惹眼的很啦。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洋装、抽的是高档香烟、坐的是高级轿车、住的是豪华套宅,更有食色之徒招摇过市。其实,这些都是腐败的标志!掐指算算他们的收入和支出,就能判定出他是一个十足的腐败分子。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如此“另类”的腐败分子却没有受到执纪执法部门的“关注”,更不必说引起“高度重视”了。可以这样说,有许多贪官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但唯独执纪执法人员执纪执法人员不知总是患有弱视,总是那么容易被其“遮望眼”而失去了分辨能力。
据6月3日的《重庆晨报》报道,重庆市梁平县交警大队近日在渝万高速公路梁平入口处旁边,建造了48套碧瓦雪墙的欧式别墅,每套别墅面积280-260平方米不等。该县交警大队现有在编民警44人,另退休1人,足以保证每人一套。而几年前该交警大队已建两幢35套、面积为10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的宿舍楼。据记者了解,这48套别墅光成本造价就至少要30多万元。只要查一查这些钱的来头就会知道,如此“挺拔”、“矗立着”的腐败,又并非“海市蜃楼”,还能看不出这其中的东东吗?然而,《重庆晨报》的记者能发现的,执纪执法机关岂能闻所未闻?
常言说得好:“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脱猎人的眼睛。”老百姓能够发现的,具有专业知识专门从事反腐败的专业人员当然也能看得出来的。问题是,一些“猎人”并不想对“狐狸”怎么着。舒舒服服不担任任何风险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何必要去打不到狐狸惹一身臊呢?只要群众不举报,媒体不曝光,又何必再去得罪人呢?弄不好还出力不讨好?正因为如此,一些执法执纪机关面对腐败分子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就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之后,也按兵不动,更谈不上来个全面清剿了!
一个盗贼因一次偶然作案就能牵出一个腐败分子,腐败率的高低就不那么难以想象的了。通常的道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窃以为,这偶然性中绝对绕不掉必然性。既然如此,贪官偶然被抢“现形”究竟是谁的尴尬?倘若李宝嘉先生在世,这“官场现形记”又该怎样去续写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