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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政府优惠政策变昏招

2020-05-29 21:29作者:王希忠

黑龙江省今年出台了20项优惠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内容涉及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以及表彰鼓励措施等。其中一条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首次从事商贸经营,实行1-2年的“试办期”,享受免交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据《哈尔滨日报》)

政府为促进机关分流人员等创业,竟然想出了“试办期”这样的办法,可见其良苦用心。但是,用心良苦并不意味着就是妙招,相反,很可能是昏招。

首先,这样的措施由于只对特定人群有效,有违公平原则。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就是公平竞争,这不仅意味着参与主体遵守相同的游戏规则,还意味着从市场守夜人那里受到相同的待遇。针对特定人群的这一优惠措施,从起点上就导致了参与市场主体间的不平等。这一措施对没享受优惠的人有可能带来两大后果:一是付出更多的努力拼命追赶,二是自感无力和享优惠的人竞争,知难而退,这是与促进创业的目标南辕北辙的一个结果。

其次,可能导致官员寻租。一种面向特定人群的优惠是一种稀缺品,稀缺品的分配要依赖于官员的具体执行,这就为寻租留下了空间。既然分流人员或复退军人可以享优惠,那么,办企业时用这样一个名分不就行了?这并非妄度,高考有人为了能加分连籍贯、民族都能改,假冒个身份又有什么难的?而如果这样,则不仅败坏了风气,而且由于以另外一种方式导致主体间的“平等”,完全背离了优惠特定群体的初衷。

再次,会增加政府的成本。由于是针对特定人群的政策,实施时必须要对相关人员的身份进行甄别,可能还涉及一些调查等,这是一种成本。政府要维护政策的严肃性,还需要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来防范官员寻租,这无疑又增加了行政成本,况且效果如何还很难说。

所以,看似好的办法,却由于现实中存在变形的可能,而背离出台的目的。解决的办法有两个:如果政府能承受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结果,那么,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统统免费两年;如果承受不了,那么,也是一视同仁,谁都不免,让大家同一起点竞争。

从根本上讲,政府的这种行为是一种角色错位。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政府做好守夜人,只需要做到两点:一是保证产权明晰,不能让谁随便侵占别人财产,二是保证履行合约,这是市场运转的必然要求。而现在这种良苦用心,还是“扶上马送一程”的思路,实际上是不恰当地参与了市场活动,就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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