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性化是法外施恩
在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原先醒目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被名人名言和装饰画代替了;在押人员标志性的“光头”变成了“平头”……上海市检察院9月14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宣布,近日该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改善队伍素质、提高执法质量、保障刑事诉讼、保障合法权益、杜绝超期羁押、改善工作环境”等十大创建活动目标措施,携手打造该市羁押场所文明执法环境。
法治越来越人性化,执法越来越文明,这是社会的进步,人类的进步。比上海浦东新区看守所更人性化的是蔡孟林临刑前与家人合影,这是建国以来,首次让犯人在行刑前和家人合影留念。这一事件是我国司法人性化的标志。
对在押人员、刑事犯罪分子人性化无非是改造他们,让他们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他们所犯的罪行,让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用名人名言和装饰画代替原先醒目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就是改变执法环境,用“平头”代替“光头”就体现人性化的关怀。改选犯罪分子,更需要亲属的配合,满足亲属在自己亲人行刑前合影的要求,也就满足了他们的心愿,就是他们的亲人被执行死刑后,他们也不会怨恨社会、怨恨他人。这既体现了依法行政,又体现了司法人性化和执法的灵活性,从而使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了保障。是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表现。这如同我国古代所说的“法外施恩”。
应该说,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让社会更加有序、和谐和安宁,法律不但有惩罚犯罪的作用,也有服务社会,倡导优良社会风气的功能。现代法治的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在不违反法律具体规定的前提下,法律的执行可以采取一些灵活的方式,以此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当然,不能因为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人性化”东西太少了,也不能仅仅因为法律上没有禁止,就可以无所顾忌,就为所欲为。凡事皆有个度,如果不问青红皂白,只要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一律大开绿灯,过度“人性化”,过度的“人文关怀”,那就失去执法的目的和意义,是非常不可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