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提倡大学生去演“无间道”
3名大学生深入重庆卧底暗访“大学生传销事件”,配合公安部会同湖北省公安厅、重庆市公安局,一举捣毁了重庆渝北地区大学生参与“欧丽曼”传销的窝点。公安部日前派员赴武汉,奖励参与“卧底”的3名大学生。
这3名大学生对于破获这起传销案件功不可没,的确应该重奖和表彰,但是,不知这3名大学生是怎样深入虎穴上演“无间道”的?笔者觉得,作为在校大学生,“卧底”传销公司协助破案,很值得商榷。
首先,在传销公司作“卧底”是具有一定危险的。传销公司既然是非法行为,肯定会在这方面有所防范,对于从未经过专业破案训练的大学生来说,要想在组织严密的传销公司里面瞒过众人的眼睛并给公安机关提供线索,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试问,一旦出现差错,后果应由谁来负责?何况,既然大学生向公安机关报案了,公安机关完全可以借机另派经验丰富的侦察人员打入传销公司,没有必要让毫无侦察经验的大学生冒这个险。
其次,传销公司的思想控制相当强,有“经济邪教”之称,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大学生沉迷其中了。虽然此时的大学生能够洞悉其中阴谋与圈套,但“近墨者黑”,焉知在后来不会受其影响发生转变?一旦发生转变,还能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吗?
第三,上述三位大学生是在武汉读大学,但却跑到重庆去作“卧底”,时间又这么长,这会不会影响他们的学业?当然,也可这么说,他们这样做,正是为了帮助和挽救更多的大学生,是牺牲我一个,挽救千万人。这当然不错,可是为什么不让专业的公安人员来进行这种本属公安工作的“卧底”呢?公安人员从事“卧底”的效果会不会比这更好?
当然,这3名大学生最后都成功的完成了任务,并被重奖,结果皆大欢喜。但这并不能说明上述笔者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非法传销并没有绝迹,会不会还有大学生受此影响再去仿效那3名大学生去演“无间道”呢?会不会由假传销而变为真传销呢?对此类事件,我看还是不宜提倡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