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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楼”无碍平等对待

2020-05-29 20:37作者:夏敏
  据报道,扬州大学为减轻贫困学生压力,在将大部分宿舍楼改造成1200元/年的学生公寓楼外,还专门将一些未改造的宿舍腾出来,以500元/年提供给自愿申请并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入住。此举受到绝大多数贫困学生的欢迎,但也有贫困学生感觉未受公平对待,同时有专家担心这种做法因暴露贫困学生的隐私而会加重他们的自卑心理,也易造成在学生中形成特殊阶层。

  “贫困生楼”是学校为贫困学生作现实的考虑而设置的。一方面,学校要改善学生的入住环境,为学生创造安心学习的更好条件,这对于一些家庭收入较高的学生来讲也是一种合理要求;但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学生家庭客观上都能承受这种入住条件改善对家庭经济状况的要求,而校方也没有能力通过向所有贫困学生无偿资助来拉平这种差距。因此,扬州大学能特别想到这些贫困学生的现实困境而专门作出这样的考虑,无疑是人文关怀的具体表现,难能可贵。

  从报道看,入住“贫困生楼”,必须由学生自愿申请,经校方审查,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才予安排,这里强调的是自愿,并非校方按照人为划定的标准强制入住。如果有学生既自愿申请入住,却又感觉未受公平对待,这恐怕就要检讨自己的心态是否摆正了。

  贫富差距是社会现实,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很多,但这并不妨碍贫富者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平等权利。贫困学生不仅享有和富有学生一样的一般人格权利,而且突出地表现在他们的受教育权是平等的。只要校方是不分贵贱地让学生们享用学校的教育设施,并使他们以同样的方式接受同样的知识,校方的这项举措就不存在歧视。至于在学生中间可能因此带来一些歧视问题,这恰恰涉及学校教育本身,因为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从道德和法律两个层面去理解人格的平等和对权利的尊重,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也应当养成正确的价值观。如果一个走出大学校园的人还只会从一个人的衣帽看人,只能说明我们的教育是很不成功的。

  对于“贫困生楼”是否会给相关学生带来隐私上的侵害,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臆断出来的问题。贫困是一种生活状况,是贫困者身边的人可以通过种种表象获得的认识,每一个人都可以基于这种认识对他人是否贫困作出自己的判断。那么,贫困就不是一个人的私密,而是人们对一个人生活状况的判断。当学生申请入住“贫困生楼”时,说明申请者对自己的生活状况作出了一个判断,从而选择了一个自己能承受的入住标准。当其选定的时候,实际就已经公开表明了自己的贫困,一个自己公开的判断还是隐私吗?

  “贫困生楼”是出发于关怀的产物,是尊重学生选择的现实方案,体现了社会道义向弱者的倾斜。当然,学校在提供这种选择的同时,也要注意在其他任何方面都应当体现并保护贫困学生的各项权利。只有当人格平等、机会平等成为校园里的自觉氛围,贫富学生之间的差异才能真正从心理上得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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