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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治乞讨到收编“破烂王”

2020-05-29 20:07作者:林龙
  曾几何时,全国各大城市掀起整治乞讨之风,其目的很明确,即修剪城市风貌。但实施不久,来自四面八方的声讨络绎不绝;近来,各地又冒出了收编“破烂王”的政策,见仁见智,褒贬不一。据报道,在杭州,一批身穿印有“再生使者”马甲的拾荒者早已经开始在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街头回收废品。(西安晚报,10月11日)乞讨者和“破烂王”原本相安无事,可由于政府的介入使得整治“乞讨”和收编“破烂王”的政策却有了异曲同工之妙,公益与私权交锋成为了事件的焦点。

  支持两项政策的人士多从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便于统一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减少乞讨和“捡破”附带的违法行为出发,摇旗呐喊。而反对者们则从政策缺乏法律支持、社会“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侵害、社会的管理成本角度提出质疑,发出责难。双方争论的焦点还在于公益与私权的矛盾。

  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政府有权力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来约束个人的权利,保障社会利益。乞讨者和“破烂王”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被社会歧视、冷漠甚至痛恨的社会二等公民的角色。他们本身形象的“破烂”和某些人手脚“不干净”,更促就了政府对其规制的决心。可问题是,政府是否有权管理?如何管理?如何调节公益和私权之间的矛盾? 

  首先,公共利益赋予了国家管制以独一无二的合法性。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公共利益往往被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所冒替,一句“宏观调控”,“公共利益”却成为了强势群体维护群体利益的“护身符”,堂而皇之地侵害弱势群体的利益,这样事例不胜枚举。因此,当前必须注意的是防止公共利益的“空心化”,成为不当干预私法自治的借口,避免以公共利益这一“玫瑰之名”扼杀私人的权利。

  其次,管理成本谁来承担?有管理就会有管理成本,乞讨者和“破烂王”管理同样存在成本问题。诸如某些地方的做法,由专门的公司来管理,发牌子,编号码,统一服装一次交付400-500左右的“准入费用”。这使得许多“破烂王”闻风而藏,避避风头或者偷偷摸摸,即便他们也想加入“正规军”,然而面对如此高额的“门票”,他们只能望而却步,寻求旁门歪道也是情非得已。

  再则,监督成本谁来承担?制定了行业的规则后,“破烂物”由原先的公共资源成为了稀缺资源,不是行内人是捡不得的。在禁止行外人,排斥“冒牌者”的市场监督中,监督职责由谁承担?设想,一向擅长打“游击战”的“破烂王”能那么轻易被“大行其道”的监管人员发现。“依靠群众”似乎是监督常用的关键词,然而,面对拣一个矿泉水瓶,一张废报纸的“破烂王”,谁又会举报? 

  总之,收编“破烂王”政策上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如果不协调好公益与私权的这对矛盾,相关的配套措施不能及时更进和完善,那么政策出发点再怎么好,结果只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作者来自浙江大学法学院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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