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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疑色狼”该向谁讨公道?

2020-05-29 20:03作者:朱四倍

曾有媒体报道,广东东莞市常平镇漱旧村一男子仅穿一条内裤,胸口挂着一张写着“色狼”的牌子,被当街用手铐铐在电线杆上。《羊城晚报》10月17日以《被疑色狼挂牌受辱 所幸真相查明讨回公道》报道说,根据调查,将依法对涉嫌该事件的数名漱旧治保会治安队员进行治安处罚和辞退处理。

从法律上说,对涉嫌此事的数名治安队员进行处罚,同时责令退还当时对唐某500元钱罚款,为其验伤,或许可以说唐某已经讨回了公道。真相查明了,有关人员得到处罚了,这是一个很符合“国情”的事件处理逻辑。不过笔者想问的是,唐某的公道真的讨回了吗?唐某的公道仅仅就是退还罚款和处理相关人员吗?

首先,唐某心灵上的“公道”该谁负责?该向谁讨?要知道,唐某不仅被治安队员殴打,并且治安队员还脱掉唐某外衣,将几乎裸体的唐某用手铐捆绑在电线杆上,还在其身上悬挂写有“变态色狼”字样的纸牌,当街示众1个多小时。其间,一些路人也加入或打或拍照的行列之中。谁能说这些行为不会对唐某的身心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这些行为不会对唐某以后的生活造成困难乃至形成心理阴影?这些应该由谁来负责呢?从新闻来看,没有人对此负责。

其次,唐某的公道真的讨回了吗?如果说仅仅根据怀疑而对别人实施的精神和肉体上的暴力只要退还罚款和处理了相关人员,就算是讨回了公道,那么谁能保障今后不会发生践踏人的尊严和权利的事情呢?在笔者看来,唐某的公道并没有真正讨回,如果说讨回了,也仅仅是一种表面的讨回,因为唐某本身作为人的尊严的权利没有人对他负责。由此可见,唐某讨回的公道实在可疑。

那么,这则新闻为什么用“所幸真相查明讨回公道”来作为题目呢?因为在不少人看来,只要处理了相关人员和退还了罚款,就算是讨回了公道,根本没有把人的权利和尊严考虑在内。往重的方面说,我们还没有真正地把人的尊严当作一项基本的人权来维护。对一个打工者来说,有了这种结果,或许是应该庆幸的。但是作为公民,笔者以为,我们应该探讨对唐某造成伤害的深层次原因。这种原因,不是法律,不是道德,而是深藏于某些人心中的歧视歧视是任意践踏他人的尊严,漠视他人基本权利的社会根源所在。

歧视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病毒”,甚至比那些真正的病毒对人有更大的杀伤力。歧视背离并直接损害了公正的基本规则,更重要的是损害了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具有的平等、自由的基本权利,损害了一部分社会成员作为人的基本的种属尊严。如果我们认为唐某的公道已经讨回,那就只能告诉我们,不少人对权利的漠视,对人的尊严的认识还没有得到提高,只能说明我们对他人的歧视还没有消除。而这是非常可怕的,因为谁也不能保证这种不把人的尊严当作尊严的事情不会落到自己身上。决不能让歧视成为社会的一种不公正现象而堂皇存在。

在我们这个个性意识、平等意识普遍增强的现代社会里,权利意识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但是要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而首先要做的就是应该从消除我们心中的歧视开始,从尊重人作为人的尊严和权利开始。只有这样,唐某才能真正讨回属于自己的公道,每一个人才能维护自己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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