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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问题官员的“错”比罪大

2020-05-29 19:05作者:百愚

本文所说的问题官员,指已被“双规”的官员或正在受审、尚未结案的犯罪嫌疑人,前者如苏州副市长姜人杰,后者如原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林孔兴。

法院尚未定案,却为何敢言其“错”比“罪”大?如林孔兴,控方指控他收受了2万“卖官款”,1万元的受贿及林孔兴的住房享受免费装修后,作为补偿而将公司一套已招标完结的合同标的装修工程让免费为他装修住房的公司承接等,且不提林孔兴及辩方如何在庭审中陈词,即使控方所指属实并经法庭采信,林孔兴所受之贿和以往那些大贪官比起来也要差了一大截,所以对他的定罪,可能不大。然而,他的“错”却不小:林孔兴案牵涉到“原国电”高层30多人,此外还牵出12起案件,目前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人数已超过35人,其中有副部级、正厅级干部。今年6月审计署披露,林孔兴及其家人非法牟利8286万元。作为林家铺子龙头老大的林孔兴可以一推二六五,辩说是家人利用了他的权势而他不知情,其实即使他知情并操纵,其利用职权为老婆和孩子谋私的风险也比贪污罪受贿罪小得多,而实惠则是大大的有啊。此前,姜人杰被双规的消息传出后就有人担心:下一步姜人杰被移送司法,如果姜既没有“贪污”也没有“受贿”,法院将如何判定他的罪责。(《中国经济时报》10月30日)其实,这种担心的背景,也是一种“错”比“罪”大的情形。

像林孔兴、姜人杰这样握有重权的高官,官做到他们这一级,实在用不着贪污了,也用不着受贿了,让老婆孩子依仗权势大发其财,就全有了。到了最后关头,一句“没有管好家属,是我做人最失败的地方”(林孔兴的忏悔,《检察日报》11月2日)就可以洗白自己。

问题官员的错比罪大,说明腐败分子时刻在研究法律的空隙或薄弱环节,运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以最小的风险去谋求私利的最大化。这说明反腐出现了新动向、新形势,新难度,而这种以权谋私的行径,又是老百姓所最为深恶痛绝的。如果我们对这种腐败束手无策,无可奈何地让其吃小亏占大便宜,将会严重影响我们党反腐败的震慑力和公信力。

问题官员的错比罪大,是其家人之幸,却是国家财富之痛,是体制缺失之痛,更是社会之痛。如何杜绝错比罪大的问题官员的接踵出现,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不能说不是一种严重的挑战和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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