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观点正文

看不上学校教育就让子女辍学?

2020-05-29 18:58作者:何向东 肖少飞
  杭州一位姓袁的博士认为学校并不适合自己的女儿,于是从去年6月起就不再让女儿上幼儿园了,并打算今后不让她上学校,而是自己准备在家把他的女儿培养成反应敏捷的同声翻译或掌握多种语言的全球性信息情报类高级研究者。目前,这位博士已经着手实施了自己的计划,据说按照此计划博士的女儿21岁就能念完博士。(《大河报》)

  关于不接受学校教育成材的事例,我们也屡屡能见报道。学生不接受学校教育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当然像袁博士这样“高知阶层”“看不上”我国学校教育的也大有人在。我也不怀疑,如果袁博士有恒心和毅力的话,其培养女儿的目标也极有可能会实现。可是,我也没有忘记,在我国还有一部义务教育法,袁博士如果将来不让其女儿接受学校教育,那么他的行为就将违法。

  我们知道,我国的义务教育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的一种制度。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我国对办义务教育的学校的师资和学校硬件设施、课程设置等都是有严格要求的,并且有一定的评价标准的,不是哪个人说“不行”就“不行”的。袁博士可以“看不上”学校教育,但袁博士的“家庭教育”就一定优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不适合他女儿,他的家庭教育就适合他女儿?而且,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说,不接受学校义务教育是有条件的,袁博士的女儿显然不属于可以不接受“义务教育”的范围,那么袁博士怎么能违反法律义务剥夺其女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呢?

  我也认为,因材施教育、培养有个性的人才应当是教育发展的目标,但是因为强调“个性”也不能忽视作为一个人的素质的基础的义务教育。如果大家都像袁博士一样,“不想让女儿成为现行教育体制流水线上的一个标准件”,随意让子女“辍学”义务教育,那我们国家创办的义务教育制度还将如何得到保障?而且袁博士的女儿今年才5岁,就按袁博士说的到21岁博士毕业还有16年之遥,这十几年间,一旦有什么变故,袁博士女儿的成材计划岂不就要“泡汤”?

  其实,我国的义务教育底子还薄弱,教育中的问题也很多,但这都不能成为任何人拒绝义务教育的理由。而且我国的教育也向来不排斥家庭教育作为补充,袁博士如果觉得学校有什么地方不适合自己的女儿,完全可以在女儿接受义务教育的同时,通过家庭教育进行补充。而因为“看不上”学校教育,袁博士就让女儿回家,我觉得不理智。如果将来不让女儿接受义务教育,则更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制裁。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