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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买一个热电厂?

2020-05-29 18:44作者:奚旭初
  年发电1.5亿度、供热50余万吨、年上缴利税上千万元的一家热电厂,竟以48万元的价格被卖给了少数干部和企业经营者,这一耸人听闻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事件发生在浙江绍兴。它的曝光,是在最近一桩连环官司的审理中被透露出来的。

  近年来,转制在一些地方几乎已成了国有资产缩水的同义词,浙江绍兴皋埠热电厂就是又一个触目惊心的案例。从媒体的披露中,我们可以顺着热电厂转制的蛛丝马迹,大致地看到这样一个迷宫般的吞噬国有资产路线图:先是将上亿资产的企业低估成6000余万元的资产,接着以履行担保的名义,切出2800万元的巨资说是用于偿还担保款,在中途又变卦不认账,乘机将巨额集体资产攫为自己的“囊中之物”。终过变魔术一般的手法,拥有数千万元净资产的热电厂就以48万元甩卖了。

  市场上头,商铺门前,常见“跳楼价”、“滴血卖”之类触目惊心的招贴,那自然是商家放的噱头,倒是绍兴皋埠热电厂这桩改制案例,才是真正的“跳楼价”、“滴血卖”啊!但“跳楼价”、“滴血卖”,并不是谁都可以买的。实际上,正因为不是谁都可以买的,因此才会有“跳楼价”、“滴血卖”。换句话说,正是因为先有了独一无二的买家,才会有近似于拱手相送的“跳楼价”、“滴血卖”。说白了,既然绍兴皋埠热电厂的改制过程是一个自导自演、自卖自买的预谋,那么发生跳楼大甩卖的丑剧也就一点不奇怪了。而尤令人震惊的是,这场丑剧的导演,竟然是皋埠镇党委书记。

  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是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是一条必走之路。我们不会因噎废食,因为改制中出现的问题而对企业改制产生怀疑和动摇,甚至归咎于企业改制。然而某些蛀虫利用改制之机将国有资产侵为已有的惨痛事实,却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警惕企业改制成了别有用心者的“良机”。而这种警惕,应当是未雨绸缪的规范;倘若等到国有资产已被肢解,那么即使亡羊补牢,那代价也是不能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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