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请一路走好
在去年“7.14”爆炸案中壮烈牺牲的西安市灞桥区法院法官刘乐江、杨民民、法警李晓宏近日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烈士的在天之灵在历经了近一年半年时间之后,现在终于可以安息了,烈士的家属和全体法官及那些有良知的人们在苦苦地等待中,也终于得到了安慰。
然而,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烈士牺牲已近一年半的时间,当人们已渐渐忘却这起“事件”的时候,我想,陕西省人民政府现在才批准三位法官为革命烈士,除了能给三位烈士一个公正的定性,给烈士家属一个宽慰之外,烈士的精神现在还有多少教育意义?本来是一件三位法官以生命维护司法权威的惊人事件,为什么一年多时间才批为烈士?
近年来,由于腐败现象的滋生与漫延,某些党政干部和执法人员的腐败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人民群众开始以一种不信任的眼光审视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的政府和舆论也由此缩头缩脑,疑神疑鬼,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旗帜鲜明的站在正义一边,无疑将会助长社会不良风气。
成语里有“矫枉过正”的词语,任何事情做过了头,反而会适得其反。在腐败漫延,公仆意识低下,人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十分健全的社会中,一方面要提高公务员和法律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和执政能力,另一方面还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加大打击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惩治与教育相结合,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我们的政府和舆论为什么往往会走向极端,强调亲民、爱民、为民的同时,就可以任意削弱法律的威信。遇到上访的拿地方是问,遇到死人的,拿经办人是问。一个法院所办的案件一方当事人自尽了,首先查办案法官案子办的对不对,有无贪污受贿现象,仿佛我们法官成了不信任的对象,遭舆论和社会的诽谤。这样的心理压力,令广大法官已无力招架,产生畏难和恐惧心理。于是难案、要案无人敢办,难缠的当事人无人敢接待的局面。谁愿以自己的饭碗和生命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呢?
长此以往,最终导致胡搅蛮缠者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吵闹,甚至装疯卖傻,破口大骂,跳楼喝药,以死相威胁 ,使一个机关不能维持正常的办公秩序,影响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影响社会的稳定。
女法官蒋庆被当事人报复杀害,就有人怀疑蒋庆是否曾经冤枉了这位当事人;某检察院一位司机的妻子,为保护幼儿园的小学生,被歹徒用刀砍死在血泊之中,就有人怀疑,甚至造谣该司机在检察院办案时收了人家的贿赂,该司机不但要承受失去爱妻的痛苦,还要承受社会的非议、政府的曲解。灞桥法院“7.14”爆炸案发生当天及以后的好长时间里,多少新闻媒体争相报导,评头品足,随意猜测,以猎奇吸引读者。有哪一家报纸当时给我们的殉职法官用了“牺牲”的字眼,也可想而知,在事发后的一段时间,当地法院的领导及上级法院领导,又背负了多少上级政府与外界舆论的压力。他们不仅失去了同志,也失去了政府与社会的信任,更重要的是还要面对我们牺牲了的同志的家属的质问。省政府用了一年半的时间才肯定了三位法官的烈士地位,难道说没有这方面的原因吗?
我为我们的烈士法官感到欣慰之余,也衷心祝愿我们活着的法官一路走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