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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颠倒公共投入的优先次序

2020-05-29 16:54作者:朱四倍
  年关将近,清理各种拖欠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而其中政府工程清欠更成为热点中的难点。在江西省信丰县,一个拖欠金额160万元的政府公路工程,经承建方苦苦五年追讨、三次诉讼,至今未果,连市长也很无奈。

  信丰县“九五”期间公路建设创了历史之最,共完成投资5300多万元,新建和改造水泥路面85公里,分别比“八五”期间增长了6倍和2倍,其中一半以上的投资是靠拖欠完成的。面对如此大规模的政府拖欠,市长的一纸批示自然显得苍白无力。在政绩冲动的诱惑下,乡政府作为投资业主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挤占、挪用等不规范行为,不但造成县、乡政府存在长期拖欠现象,而且也严重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后劲。

  面对这种结局,笔者以为根本原因在于颠倒了公共投入的优先次序。在公共财力相对有限的情形之下,公共投入不可能在多个方面同时实施,同公共事业相关的各种难题不可能同时解决,在某个具体时段当中公共投入必须有重点地进行。也就是说,公共投入应当有一个次序的排列,最为重要者理应置于优先的位置,而不能被颠倒。公共投入的优先次序不仅事关社会的公正问题,而且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质量。

  那么如何确定公共投入的优先次序?显然,应本着先考虑基本的民生问题、再考虑发展的原则进行安排。我们可以结合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来思考。马斯洛把人的需要体系分为五个层次。这五个层次的需要,按照由低到高的排列顺序分别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一般来说,前一个需要层次得以满足之后,便会出现对后一个需要层次的要求。对于公共投入的顺序来说,道理是一样的。就公共投入的次序而言,有基础者、次基础者、再次基础者之分,因而其优先程度也有区分。显然,基本的民生问题属于基础者,应当放在优先的位置。

  但是在这则新闻中,预算中属于受益群众集资的部分早在几年前就通过“不交钱就不让孩子上学、不开外出打工证明”等强硬措施收走了,就告诉我们,公共投入的次序问题出现了颠倒。之所以出现拖欠,财政总实力的不足固然是一个原因,但是更为重要的恐怕是公共投入次序的颠倒。公共投入优先顺序的颠倒会产生严重的负面作用。一方面,在一个总体发展水准比较低的地方,豪华的、大规模的公共投入实际上是一种铺张浪费,它挤占了宝贵的公共资金,耽误了解决基本民生这一社会当中最为基础需求问题的最佳时机。另一方面,它使富裕群体的利益增进与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之间越来越趋于脱节,从而使得其本应具有的公共意义大为降低。因为公共投入的目的是要为全社会提供一般性的公共消费物品,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能够分享社会发展的果实,使社会合作的程度及社会整体发展的质量不断得以提升。

  我们应该认识到,正确理顺公共投入的优先次序,以民生的基本问题为公共投入的重点,对于实现中国社会的安全运行,对于促进中国社会持续而健康的发展,均有着不可替代的意义。这是本则新闻给予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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