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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涨价,不同意又能怎样

2020-05-29 16:22作者:周曙
  是的,我们都听说了北京六大景点的门票将要成倍地涨价,而且我们还听说专门为此召开的听证会上是“涨”声如雷,当然,我们还听说了很多、很充分的质疑与反对意见。尽管如此,涨价的方案还是如期推出,激烈的争辩似乎无碍“涨价大局”。

  该不该涨价确实是问题,但这里头包含着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不同意涨价又能怎样?当面对这样一些带有公共利益色彩的社会事务,我们怎么表达不同的观点,并且使各种观点最终都能发挥出可以影响定案结论的有效作用。

  就以这次世遗景点涨价风波为例,反对者的声势不可谓不壮大,他们在主流媒体上的声音后来居上,并不比涨价论者低,而在网络上,质疑者更是牢牢控制住了舆论的主动权,根本没有给对手留下太多的辩解机会。然而,如此优势的话语权最终却始终无法找到影响进而制衡决策者的介入渠道,而在事实上控制着定价大权的机构和关键人物并不会象我们想象的那般惧怕来自民间舆论的压力,他们仍然毫不动摇地按着既定目标推行涨价方案。原因很简单:你反你的,我涨我的,不同意又能怎样?任你天理在手,喊破嗓子,带有明显利益倾向的决策者根本不会理会,涨不涨价最终还得听他的。

  我以为,无论是否涨价,这场针锋相对的激烈争论都是非常有益的,但这种好处能否落实为实际的效用,关键得看决策者能不能、会不会、善不善于,在中立、客观、全面地吸纳、分析各种不同观点之后,权衡利弊、慎密思考、充分论证,最终得出正确的结论。

  这样的决策者该由谁来充当?在我们的政治体制中,地方政府与国务院及其部门是这类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事务当然的决策者,这一点并无疑问。但是我们仍然缺少一个最终的决策者,特别当政府本身在争论中具有一定的利益倾向时,我们迫切需要一个具有足够的能力、权威与公信力的决策者去平息争议、弥合分歧。

  我认为,这样的决策者应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地方与全国人大,当然,人大的决策通常具有一定的普遍适用性,对于一些人大未能及时决策但又有一定代表性的具体纷争,例如世遗是否应该“涨价”,我认为可以以公益诉讼的形式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作出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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