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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零售价”是价格欺诈

2020-05-29 16:02作者:金卯刀
  售价98元的毛衣“建议零售价”竟高达328元。新年来临,很多商品的“建议零售价”和实际售价之间差距越来越大,令消费者一头雾水。广州市消委会负责人对此表示,“建议零售价”虽不在国家规定的价格欺诈范围内,但涉嫌误导消费者。

  建议零售价的推出,其动机和初衷在于避免商家擅自抬高商品零售价格、侵害消费者利益,从而更好地规范消费市场及保护产品品牌形象。纯属一种商业促销手段,是替消费者提供购物参考价格制定的一种提议性的企业行为。它的制订,并非随心所欲,而是有一套严格、科学的程序和方法。是厂家根据产品的成本、质量、销量和品牌、技术含量的价值,同时权衡考虑商家应得的利润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按一定的公式套算而得出的。

  建议零售价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可以遏制商家的暴利行为。它给了我们一个可以衡量的尺度,增加了价格上的透明度。对漫天要价的商家是一种约束,对经营良好、薄利多销的商家又是一种鼓励。厂家、商家、消费者三方可以围绕这一基准,通过市场杠杆合理调节价格,最终使产、供、需三方都获益。

  而事实上,建议零售价的出现也的确为大众带来过不少方便与实惠,尤其是对那些平时不甚了解行情的消费者,建议零售价的提示无疑让他们在购物时心里多了些底。然而,眼下建议零售价现象的无序和泛滥,却完全改变了这一切。在多数消费者的眼里,建议零售价已成了新的价格欺骗的代名词。

  分析其原因,建议零售价原本就是各个厂家、商家用于促销的企业行为,本身就缺乏一种约束力。建议零售价有的是厂家直接印在包装上,有的甚至是商家自己印制的,所以,一些不良厂家、商家见有利可图,有空子可钻,就利用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双方形成默契,故意将建议零售价定高,给消费者传递虚假的价格信息,让他们感觉买到了便宜货,以便诱骗上当。建议零售价的猫腻,成了价格欺诈的新花样。厂商标出的建议零售价远远高出商品的实际价值,主观上有误导消费者的企图,客观上起到了诱导消费者的作用,应该视为一种价格欺诈行为。

  当然,正规厂商推出的建议零售价还是比较合理的,不会太离谱,对商家也有一定的约束力。差额悬殊的,多出自一些不正规的生产厂家。这样做,扰乱的是整个市场的秩序,受害的不仅是消费者,也包括了那些正规厂商。

  从表面上看,尽管建议零售价做到了明码标价,但其标价与实际售价不符,也不合价格法的规定。但是,法律规定的13种价格欺诈中,却没有“建议零售价”,厂商的这一作法因此很难直接用相关法律去限制。对于“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价格法》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都已经作了明确的界定,并且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物价部门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以20万元罚款。而面对“建议零售价”这一新的价格欺诈行为,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只能束手无策。

  我们当然期望广大消费者不被其蒙蔽,也期望厂商自觉检讨和约束自身不道德的商业行为。但是,经验告诉人们,对缺乏强制约束力的企业行为,要想扭转价格虚高乱标现象,停止价格欺诈,期望不可过高。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及时地跟进,及时将“建议零售价”例为第14种价格欺诈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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