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官员收入就是维护公共利益
2020-05-29 14:25作者:朱四倍
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纲要提出,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
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给公众的一个积极信号就是要消除官员的不正当的可预期利益,清除官员的“灰色收入”。其最大价值在于对民意的回应和重视,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当前,公众对公务员的“灰色收入”议论纷纷,从公车改革和公务员报考热的舆论中就可以窥见一斑。现阶段,公务员的的待遇既包括工资、住房、福利等显性待遇,还有一些隐性待遇。由于公务员群体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加上制度不健全,给了不少人权力寻租的机会,造成公务员隐性收入长期居高不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规范公务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就是在回应民意的基础上预防腐败的有效举措。
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是约束政府和官员权力的需要。之所以要规范公务员收入,在笔者看来,是因为政府和公务员的特殊利益存在可能导致政府和公务员背离公共利益。我们知道,公共利益的保护既要依赖于公权力,同时公共利益的价值要旨又制约着权力的行使,而不允许出现偏斜,从而使得公权力的行使成为实现公共利益的桥梁。但“灰色收入”的存在则是公务员背离公共精神和公共利益的一种表现。
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是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政府合法性的需要。公共利益是人类群体生活的规范目标,是政府行为合法性的来源。但是公共利益是无法自发实现的,要想实现公共利益,必须依靠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所谓的“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实质上是由于各个部门追求隐性收入的冲动造成的。因为公共政策并不必然服务于公共利益,甚至有背离公共利益的可能。政府具有自身的特殊利益,而一旦政府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在各种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就会导致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对公共利益的背离。我国的中央政府各个部门拥有行政立法权与政策制定权,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措施、行政规章等,所制定的公共政策都具有强制力与法律效力,各个部门的利益也都是通过部门权力的行使来实现的。但是在现实中,不少部门乘立法或制定公共政策的机会,争夺管理权、处罚权、许可权、收费权,导致政出多门、相互掣肘的情况。这说明各个部门对自身利益的不合理追求造成了公共政策与公共利益的背离。
规范公务员收入是杜绝官员背离公共利益可能性的需要。公共政策是通过行政官员来制定的,因而他们的行为对公共政策本身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行政领导违反公共政策制定的程序屡有出现,将资源支配权拿去做交易,还想方设法为这种交易披上“合法化”的外衣,以公共政策的形式为个人和单位组织谋利益。
规范官员收入就是维护公共利益,笔者希望公务员在获得合适收入的基础上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
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给公众的一个积极信号就是要消除官员的不正当的可预期利益,清除官员的“灰色收入”。其最大价值在于对民意的回应和重视,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当前,公众对公务员的“灰色收入”议论纷纷,从公车改革和公务员报考热的舆论中就可以窥见一斑。现阶段,公务员的的待遇既包括工资、住房、福利等显性待遇,还有一些隐性待遇。由于公务员群体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加上制度不健全,给了不少人权力寻租的机会,造成公务员隐性收入长期居高不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规范公务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就是在回应民意的基础上预防腐败的有效举措。
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是约束政府和官员权力的需要。之所以要规范公务员收入,在笔者看来,是因为政府和公务员的特殊利益存在可能导致政府和公务员背离公共利益。我们知道,公共利益的保护既要依赖于公权力,同时公共利益的价值要旨又制约着权力的行使,而不允许出现偏斜,从而使得公权力的行使成为实现公共利益的桥梁。但“灰色收入”的存在则是公务员背离公共精神和公共利益的一种表现。
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是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政府合法性的需要。公共利益是人类群体生活的规范目标,是政府行为合法性的来源。但是公共利益是无法自发实现的,要想实现公共利益,必须依靠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所谓的“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实质上是由于各个部门追求隐性收入的冲动造成的。因为公共政策并不必然服务于公共利益,甚至有背离公共利益的可能。政府具有自身的特殊利益,而一旦政府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在各种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就会导致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对公共利益的背离。我国的中央政府各个部门拥有行政立法权与政策制定权,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措施、行政规章等,所制定的公共政策都具有强制力与法律效力,各个部门的利益也都是通过部门权力的行使来实现的。但是在现实中,不少部门乘立法或制定公共政策的机会,争夺管理权、处罚权、许可权、收费权,导致政出多门、相互掣肘的情况。这说明各个部门对自身利益的不合理追求造成了公共政策与公共利益的背离。
规范公务员收入是杜绝官员背离公共利益可能性的需要。公共政策是通过行政官员来制定的,因而他们的行为对公共政策本身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行政领导违反公共政策制定的程序屡有出现,将资源支配权拿去做交易,还想方设法为这种交易披上“合法化”的外衣,以公共政策的形式为个人和单位组织谋利益。
规范官员收入就是维护公共利益,笔者希望公务员在获得合适收入的基础上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