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落地,还须多维完善配套保障
2020-04-22 20:45作者:法律读库
全国两会正在召开,二孩配套政策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孟晓驷递交有关保障二孩政策落地的提案,就许多妇女面临的“不敢生”和“生不起”建言献策。“二孩生不生,关键看配套。”孟晓驷如是表示(3月4日《中国青年报》)。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在我国经济增长步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提前到来、社会人口结构亟需优化的时代背景下,二孩生育政策的正式出台,对实现优化人口结构、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客观需要的战略意图,无疑意义重大。
然而,要清楚地看到,要确保利国利民的二孩政策真正落地,还有诸多绕不开的“门槛”需要清除。揆诸现实,人口生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不健全、妇女生育就业保障不落实、法律法规配套不能及时跟上等一系列问题,已成为二孩政策落地难的直接“拦路虎”。因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二孩政策的推进落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多维完善配套保障,才能真正让其彰显“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的成果。
必须完善生育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体系。人口生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与否,直接决定了一个家庭是否生育二孩的意愿。客观不争的事实是,目前我国事关人口生育的生殖健康、妇幼健康、托儿所幼儿园、育儿补贴、多子女家庭个税减免等公共服务供给,远未达到适应二孩新政策的现实要求。众所周知,涉及人口生育公共服务的供给点多线长面广,各领域提供的供给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更需要补足“短板”。如果生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不能及时完善,那么势必导致掣肘二孩生育政策的各种消极因素难以有效排除,最终导致惠顾国计民生的二孩生育政策很难真正落地。对此,必须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从而以更多实惠的公共服务供给,解决困扰生育二孩的现实难题。
必须完善妇女生育就业保障体系。调查显示,许多妇女不愿生育二孩,缘于生育二孩后就业没有切实保障之忧。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担心女性生育二孩提高用人成本而不愿雇佣女性,致使生育成为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遭受职场隐性歧视的主要原因。虽然劳动合同法对因生育歧视妇女就业作了禁止性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常常跑调变样,这就更需要对法律规定在实施过程中的先天不足与后天发育不良等问题,予以更富有执行力的配套制度保障。如此,想就业、有职业发展愿望的女性才不会对生育二孩产生近忧远虑。
必须完善生育法律保障体系。毋庸置疑,生育二孩事关国计民生,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尽管目前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生育二孩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有关生育保险待遇、女性生育产假延长、男性陪产假或者育儿假和津贴等诸多方面的保障还缺乏具体规定,或规定过于原则,以致效果不彰,亟需在法律方面下足功夫。为此,立法部门要加强保护生育二孩的立法工作,对生育二孩涉及的各方面社会保障作出一揽子系统规定,从而以严密完善的法律体系护佑二孩政策的全面推进。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钜。只有多维构建配套保障制度,二孩政策才能呱呱堕地,诸多家庭面临的“不敢生”和“生不起”困境才能得到有效纾解。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在我国经济增长步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提前到来、社会人口结构亟需优化的时代背景下,二孩生育政策的正式出台,对实现优化人口结构、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客观需要的战略意图,无疑意义重大。
然而,要清楚地看到,要确保利国利民的二孩政策真正落地,还有诸多绕不开的“门槛”需要清除。揆诸现实,人口生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不健全、妇女生育就业保障不落实、法律法规配套不能及时跟上等一系列问题,已成为二孩政策落地难的直接“拦路虎”。因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二孩政策的推进落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多维完善配套保障,才能真正让其彰显“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的成果。
必须完善生育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体系。人口生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与否,直接决定了一个家庭是否生育二孩的意愿。客观不争的事实是,目前我国事关人口生育的生殖健康、妇幼健康、托儿所幼儿园、育儿补贴、多子女家庭个税减免等公共服务供给,远未达到适应二孩新政策的现实要求。众所周知,涉及人口生育公共服务的供给点多线长面广,各领域提供的供给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更需要补足“短板”。如果生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不能及时完善,那么势必导致掣肘二孩生育政策的各种消极因素难以有效排除,最终导致惠顾国计民生的二孩生育政策很难真正落地。对此,必须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从而以更多实惠的公共服务供给,解决困扰生育二孩的现实难题。
必须完善妇女生育就业保障体系。调查显示,许多妇女不愿生育二孩,缘于生育二孩后就业没有切实保障之忧。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担心女性生育二孩提高用人成本而不愿雇佣女性,致使生育成为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遭受职场隐性歧视的主要原因。虽然劳动合同法对因生育歧视妇女就业作了禁止性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常常跑调变样,这就更需要对法律规定在实施过程中的先天不足与后天发育不良等问题,予以更富有执行力的配套制度保障。如此,想就业、有职业发展愿望的女性才不会对生育二孩产生近忧远虑。
必须完善生育法律保障体系。毋庸置疑,生育二孩事关国计民生,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尽管目前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生育二孩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有关生育保险待遇、女性生育产假延长、男性陪产假或者育儿假和津贴等诸多方面的保障还缺乏具体规定,或规定过于原则,以致效果不彰,亟需在法律方面下足功夫。为此,立法部门要加强保护生育二孩的立法工作,对生育二孩涉及的各方面社会保障作出一揽子系统规定,从而以严密完善的法律体系护佑二孩政策的全面推进。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钜。只有多维构建配套保障制度,二孩政策才能呱呱堕地,诸多家庭面临的“不敢生”和“生不起”困境才能得到有效纾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