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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部法规5月1日开始实施(全文)

2020-05-25 16:58作者: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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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5月1日,将有43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地方级法规26部。

    在国家级法规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法律,明确了人民陪审员享有同法官同等的权利,进一步保障了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的权利,标志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迈上了一个新的起点。修订后的《信访条例》强调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确实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指出,廉租住房租金由政府定价,租金调整要向社会公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新建地下管线要存档,挖地施工前要查地下管线图。《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指出,国产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工作将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对应急所需的新药品实行快速审批。国务院《电力监管条例》标志着电力监管步入法制轨道;国家发改委《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部规章的最大亮点是上网电价与燃料价格实行联动,居民生活用电销售电价的制定和调整应进行听证等。《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明确纳税人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只用跑一次;《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则是对企业出口退、免税、企业出区结转作出规定。此外,将于5月1日实施的还有《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规章。

国家级的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解读

 

文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陪审员任期五年,可以参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人民陪审员独立行使表决权      
国务院   信访条例(2005)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信访加入问责制度,有关部门对信访人不能推诿塞责;疑难信访事项可举行听证   国务院令第431号  
电力监管条例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对电价实施监管。违反条例最高可罚款百万   国务院令第432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   转出企业、转入企业可采用“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的方式办理结转   海关总署令第126号  
建设部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不移交地下管线档案、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部令第136号  
农业部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机构分为农业部和省级两级考核   农业部令第49号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连续两次监督抽查有不合格种子的企业,将被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   农业部令第50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   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   廉租住房租金要实行政府定价,租金调整必须向社会公示,因收入等情况变化而不再符合租住廉租住房条件而继续租住的,应当按商品住房的市场租金补交租金差额。   发改价格[2005]405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居民生活用电销售电价的制定和调整,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进行听证。   发改价格[2005]514号  
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价格由政府按照“成本加收益”的原则制定  
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实行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   同一种报表纳税人按规定只报送一次   国税发[2005]20号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三类出口商可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经省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停止其6个月以上的出口退税权。
  国税发[2005]51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和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的药品实行快速审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  
YY0464-2003《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第1号修改单       国食药监械[2005]74号  
建设部   行业标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建设部公告第310号  

地方级的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文号

 
北京市   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   京政发[2005]6号  
天津市   天津市行政机关归集和使用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  
山西省   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4修订)      
上海市   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  
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  
浙江省   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  
安徽省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安徽省合肥市   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  
福建省福州市   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闽常[2005]6号  
江西省   江西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7号  
湖北省   湖北省旅游条例      
湖南省长沙市   长沙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   长政办发[2005]3号  
广东省广州市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  
海南省海口市   海口市处置闲置土地若干规定      
四川省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  
四川省成都市   成都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      
贵州省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云南省   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      
云南省禁毒条例(2005)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05)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合同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银川市拥军优属条例      
银川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特别策划:43部法规5月1日开始实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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