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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治安”更多是对民众力量的发掘

2020-05-24 12:59作者:马九器
  昨日,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首批200名“治安联防110协勤员”正式上岗,担负起治安巡逻、信息汇报、见义勇为等职责。

  从社会治安角度来讲,一部人类文明史也是一部正义如何与邪恶斗智斗勇的历史,尤其在现代社会体系建立起来后,用更先进更科学的方式抑制犯罪、制止纠纷,成为公共安全领域颇引人注目的一个重大命题。街头治安体系无疑从整个治安体系里脱颖而出,因其完全开放的场地和毫无限制的流动,它的好坏很容易给人的安全感留下深刻印象。

  常见的打击街头犯罪、维持街头治安的方法,一是从警力入手强化巡逻、监控、处警效率,二是解放人力而借助先进技术如电子监控设备等。所有这些都可以归于一类:维护治安的责任集于警方一身。公共安全是全体民众的安全,再多的警力,再先进的设备,面对无数的人和无比复杂的街况,终究还是力量有限。所以,从西安此次的“的哥的姐兼协勤员”直至全国其他地方对出租车司机治安力量的大力挖掘,都反映出维护社会治安的根本途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充分发动民众的力量。

  无疑,出租车司机在街头治安体系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他们是城市最具流动性的群体,他们也是城市极具组织性的一个群体。因此,“的哥的姐”们一旦在科学的机制下形成职业治安体系外的补充体系,将发生几何式突变,大大完善街头治安体系。此前宁夏银川市开始尝试出租车“义务110”创新,实践证明效果非常明显,不仅市民的安全感普遍提高,而且使“见义勇为”行为不断增加。如今,关于出租车司机“治安信息员”“义务110”“治安联防员”等街头治安体系的尝试,在全国很多城市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思维的转变本身就蕴涵着巨大的力量,当思维嬗变后,最重要的就是配套制度的跟进和完善。

  当“的哥的姐”在履行“治安汇报制止”等职责时,有时难免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意,一些地方因此出台政策,为那些履行“义务治安信息员”的司机每月发一定补贴,从经济上彻底解除“生意”和“职责”之间的矛盾;有的地方专门颁布实施详细的“见义勇为”条例,把“的哥的姐”制止犯罪的行为纳入“见义勇为”的法律保障中;有的地方出台详细细则,把此类群众性治安体系里各主体的责任、权利、利益等明确,使之从制度上保证成为一种长效机制。

  西安的出租车司机街头治安体系刚刚起步,还有其他更多的民间治安群防力量有待发掘,要让最为强大的民间治安力量得到充分发挥,思维转变是其一,更重要的是创新后有科学完善的制度予以配套保障,如此,各类群众性治安体系才能如醇酒一般,愈久弥坚,社会将以较低的成本换来普遍满意的平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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