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正文

察民情 听民声 护民权

2020-05-24 10:35作者:张宽明
  近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强调: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要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总书记的这席话,不仅深深体现了国家领导人对基层民众的关怀之情,而且表达了他对政法工作的期望。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应当深刻领会总书记讲话精神,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天职,始终做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要常察民情。只有体察了民情,办案才能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宋鱼水办案,之所以“胜败皆服”,正是她注重常察民情。

  要倾听民声。近几年,一些法院通过“征求意见书”、“网民问卷”等活动征询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一个擅长倾听的法官,必然会源源不断地从民声中汲取营养,提高判断是非的能力,并最终赢得群众的信赖。

  要切实维护人民的权益。法律是民生之盾,确保公正司法,群众才能安宁。经验与教训告诉我们,稳定问题涉及大量的民生问题,许多信访案件是由于群众的利益诉求未决而引起的。人民法院只有从解决民生问题入手,依法、及时、妥善地解决好群众的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让群众安居乐业。

  总之,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察民情、听民声、护民权,是法院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只有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改革发展的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才能赢得人民的满意和拥护。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