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不满意要看党心民心
2020-05-24 08:10作者:李晓梅
人民法院审判思想奠基人之一的马锡武同志曾说过一句非常质朴但又非常深刻的话:“真正群众的意见,比法律还厉害!”这是一位扎根群众、扎根基层几十年的老法官的肺腑之言,也是一位得到人民群众高度赞扬的审判事业先驱者的切身体验,至今对我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仍具有借鉴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是群众,要求司法工作者要设身处地考虑群众的感情和要求,这正是人民司法机关区别于旧中国法院的根本标志。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出发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法院和法官需要人民群众的尊重,司法的权威也需要人民群众的维护。但不意味着就可以强制人民群众无条件服从和接受。如果我们不针对中国特有的传统文化和法治土壤做出正确的判断,而是机械僵化地照搬照抄法律教条,无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感受,那就必然会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疏离人民群众同人民法院的血肉联系,不仅得不到人民群众的回应,甚至会走向脱离群众、脱离现实、脱离社会的孤立道路,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将人民群众的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正义与公平是人类永远的诉求,而通向民主法制的道路需要我们这一代司法工作者艰辛的摸索和实践。只有扎根中国实际,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把党的群众路线扎扎实实贯穿到审判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增强“社会安全感”,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自觉拥戴,才能不负我们这一代司法工作者崇高的历史使命。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是群众,要求司法工作者要设身处地考虑群众的感情和要求,这正是人民司法机关区别于旧中国法院的根本标志。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提供司法保障的出发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法院和法官需要人民群众的尊重,司法的权威也需要人民群众的维护。但不意味着就可以强制人民群众无条件服从和接受。如果我们不针对中国特有的传统文化和法治土壤做出正确的判断,而是机械僵化地照搬照抄法律教条,无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感受,那就必然会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疏离人民群众同人民法院的血肉联系,不仅得不到人民群众的回应,甚至会走向脱离群众、脱离现实、脱离社会的孤立道路,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将人民群众的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正义与公平是人类永远的诉求,而通向民主法制的道路需要我们这一代司法工作者艰辛的摸索和实践。只有扎根中国实际,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把党的群众路线扎扎实实贯穿到审判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增强“社会安全感”,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自觉拥戴,才能不负我们这一代司法工作者崇高的历史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