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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银转款失误损失4万 不当得利者被判返还

2020-05-23 16:32作者:司惠敏 李 赟
  近日,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不当得利案,判决张某返还马某误打入其银行卡中现金4万元。

  2011年8月10日,因工作需要,马某从其所持的银行借记卡以网银交易的方式转款4万元,因操作失误,该款被错误的转入张某所持的银行借记卡内。后马某立即和张某交涉,但张某拒绝将该款返还给马某,马某遂诉至法院。庭审中,马某提供了其身份证复印件、网银交易查询明细等证据证实其主张。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因操作失误将4万元转入张某所持银行借记卡内,张某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了不当利益,造成了马某的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马某,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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