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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寿明:站在新起点 当有新作为

2020-05-23 14:21作者:人民法院报社社长、总编辑 倪寿明
  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为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描绘了宏伟蓝图。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实现民族复兴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征程中的起点,必将对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包括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论及政治体制改革时,提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突出强调了法治的极端重要性,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次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些新观点、新论述,对全党在新时期治国理政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也对人民法院改进和完善司法保障工作提出了新希望、新期待。

  “九万里风鹏正举”。中国正站在一个蓬勃发展的起点,中国共产党正站在治国理政的新起点,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也站在了新起点。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是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为此,我们要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的要求,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同心同德、砥砺奋进,把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化作司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探索、新举措,努力完成好新时期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司法工作当有新高度。这个新高度就是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基本制度,坚定不移地按照十八大所确定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找准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来思考和谋划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深化司法改革、制定司法政策、部署重点工作,都要置于大局中去思考。从“法治保障”来理解,党的十八大所确定的各项宏观部署,无一不与司法工作有关。因此,司法工作的新高度,其核心就是坚定不移地落实好王胜俊院长为新时期人民法院所确定的工作主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司法工作当有新力度。这个新力度就是提供司法保障上要有新作为、大作为。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安。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保障”必然有其丰富的含义。我们理解,“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必须包含了实施法治的自信与追求法治的力度,没有法治的自信是不能实现政治清明和依法治国的;没有力度的法治是不能完成其保障使命的。因此,过多和不适当地运用行政和政策的维稳方式,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的。司法的使命之一就是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通过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通过推动司法过程与结果的公开,来进一步宣示和强化立法所确定的社会行为规范和行事准则。其要点就是落实好王胜俊院长提出的,“要着眼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作用”。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司法工作当有新温度。这个新温度就是要切实做到王胜俊院长多次强调的“司法为民”和“司法惠民”,要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提供良好的实现路径和有尊严的法治保障。当风雨欲来时,人们行路途中,需要撑起一把伞,那伞一定是坚实有力的,足以遮蔽风雨。法律就是人生路上的保护伞,司法工作者的坚守,就是当有人权益遭受伤害时,能够不屈服于形形色色的压力,秉公办案,向权益受害人送达公正,向社会送达正义,落实好十八大提出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将政策和法律上的“三个公平”落实到现实生活中,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让人们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鲲鹏逐风九万里,当不负如洗碧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有高度、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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