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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破深圳警察制造的假案

2020-05-23 11:05作者:王琳
  对舆情危机管理,只有“尽早讲、持续讲、准确讲和反复讲”,才能确保在舆情危机事件应对过程中占据主动权,进而为司法公正营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圳龙岗李姓民警涉嫌故意杀人的“事迹”近日在微博上疯传,网友谓之现实版“寒战”。正当网友一片惊呼之时,当地警检机构也迅速给出了回应。信息真空得到弥补,对阻却谣言的继续传播无疑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据检方28日下午的通报,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认于2012年7月1日晚制造了一起假案,涉嫌故意杀人。案发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均第一时间发现了疑点。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于2012年7月2日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现该案已侦查终结正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从案发时间来看,此案实则已发生了近5个月。警察涉嫌造假案并有杀人事实,这当然可归属为警界丑闻,而且是严重的丑闻。“家丑不可外扬”,这既是古训,也是很多当事方今天仍在信奉的不二法则。但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隐瞒丑闻已变得越来越不可能。

  对一宗刑事个案而言,由于涉及到公检法等众多关联机构,这使得每个环节上的知情者都可能成为潜在的舆论炸弹。正确的应对法则应当是、也只能是主动公开。与其坐等舆论炸弹的突然爆炸造成应对的被动,还不如在伤害可控的情况下先行引爆。

  以深圳的个案为例,李某造假虽是丑闻,这宗案件的发现及查处,却代表着不推诿、不护短的法治底线。丑闻就是丑闻,没有任何可认同之处。在我们的观察视野和生活体验里,多少腐败丑闻,都是由“情妇起义”或“官场内斗”所揭发。如我们所知,“情妇起义”也好,“官场内斗”也好,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偶然为之,难以期待。

  而这次的民警李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却是由警检自行发现、主动介入的。据报道,“当日凌晨,分局、检察院就已经在案件中发现疑点,并由市局刑侦支队立案调查。”可惜的是,这种对腐败行为的“自行发现、主动介入”本值得主动宣传,却被人为低调处理了。随着网友的爆料使丑闻公之于天下,原本的些许亮点也完全被掩盖。

  主动的信息公开是有效监督的前提。连相关信息都不知情,普通公众要对公权力进行监督,自然就如无源之水无法展开。没有外部的监督,又会反过来激励腐败,并形成恶性循环。

  尤记得国新办针对舆情危机管理曾总结了四句话,叫“尽早讲、持续讲、准确讲和反复讲”。现在看来,这一要求仍不过时。也只有真正做到了“四讲”,才能确保在舆情危机事件应对过程中占据主动权,进而为司法公正营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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