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有路径外有保障 实现新跨越
2020-05-23 06:38作者:钱锋
2008年初,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实现跨越发展、争创全国一流”的目标。2013年2月2日,在重庆全市法院院长会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将重庆法院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概括为:以公正司法为工作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基本方法,重点抓好法官素养、管理细节、司法公信三个提升,继续争创新的一流,实现新的跨越。
法院工作争创一流是一项长期目标而不是短期目标,是一个动态目标而不是静态目标。“新的一流,新的跨越”不是简单的重复和提法的变换,而是传承基础上的延续,积淀过程中的发展,是高起点、高标准、高规格地赋予了新的内涵。
与五年前相比,重庆法院争创新的一流,至少面临三大难题:一是内涵式发展比数据式发展难。近几年来,重庆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排名由2008年全国第20位上升到2011年的第3位,这是重庆法院跨越发展的一个直观标志之一,但仅靠管理是不够的。审判是实践性很强的社会活动,法官永远是审判活动和司法事业的主体,走提升法官素养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建设高素质的职业法官、专业法官队伍,是重庆法院争创新的一流最重要的内生动力。二是更上层楼比初有建树难。重庆法院事业经过五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一定效果,是更上层楼或是安于现状,是好棋不断或是江郎才尽,将极大考验重庆法院人的智慧和决心。三是精益求精比格局构建难。重庆法院五年来已经初步建成了适合自身发展的制度、措施及环境格局,比如便民诉讼网络、院长邮箱、执行分权、司法拍卖改革、法官律师关系良性运行等等。今后五年,重庆法院的顶层设计不会变,但没有僵化和不变的制度,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作用发挥,远胜于格局体系构建。
难题并不可怕。事业的成就不在于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目标,而在于如何向目标迈进。同样的环境,干与不干,争取与不争取,努力与不努力,效果大不一样。重庆法院的发展,不是“赶考式”的去追求确定的分数或者等级,不是“宣誓性”的提出几个口号及完成的时间表,而是瞄准最先进的法院,再积淀,再积累,不断持续发展。
“新的一流,新的跨越”离不开策略,策略是事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规矩、理性、实在是基本要求。法院工作不能跟风,越规矩越好;法院工作不能忽悠,越实在越好;法院工作不能冒进,越理性越好。创新不能脱离本职、脱离审判,司法规律和法治精神、国家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是重庆法院改革创新不可僭越之底线;创新源于实际需要,不能天马行空地瞎想、折腾,越实在的思路越有生命力,越朴实的制度越能得到实施,这正是大道至简,大巧若拙的道理;创新不能超越发展阶段,审判工作并不需要多么的轰轰烈烈、沸沸扬扬,沉心静气、客观理性,才能确保法院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全面提升法官素养是内在路径。法官个体素养的高低,体现法官的人生境界;法官群体素养的高低,决定法院发展的底蕴。近五年来,重庆法院面向全国选拔、引进优秀人才1881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3.2%,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人数位列全国第二,学术论文获奖排名连续四年进入全国前十。但是法官最欠缺的,不是知识,而是人文素养,其基本要求是作为人对人性的理解领悟,高端要求是身为法官对法律精神、法律与社会关系的认知。今后五年要以党建科学化提升政治素养、以制度实践培训提升能力素养、以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提升作风素养,最大限度挖掘司法潜能,激发司法智慧,提高司法效能。
深化制度管理是外在保障。提升法官素养并不否定制度管理,管理一直是重庆法院工作的一条主线,今后五年仍然要更自觉、更有力地走好制度管理之路,逐步走向常态化、精细化管理。要进一步培育全体重庆法院人的制度自信,任何制度都是一种他律,但制度背后体现着文化精神,将制度自信融入重庆法院文化的内在风骨,才能发自内心地认同、理解、执行、推介这些制度;要继续坚持制度创新的巧拙并举,发展既需要新办法、巧办法,更离不开老办法和笨办法。立意越是高远,越需要脚踏实地,理念越是先进,越需要注重细节,这才是事业成功的辩证法;要继续致力于完善解决问题的小制度,全面推进电子送达、裁判文书校核、档案电子化等小而实在的制度,重细节、重过程、重落实、重效果,用小制度解决大问题、凸显大智慧。
(作者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法院工作争创一流是一项长期目标而不是短期目标,是一个动态目标而不是静态目标。“新的一流,新的跨越”不是简单的重复和提法的变换,而是传承基础上的延续,积淀过程中的发展,是高起点、高标准、高规格地赋予了新的内涵。
与五年前相比,重庆法院争创新的一流,至少面临三大难题:一是内涵式发展比数据式发展难。近几年来,重庆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排名由2008年全国第20位上升到2011年的第3位,这是重庆法院跨越发展的一个直观标志之一,但仅靠管理是不够的。审判是实践性很强的社会活动,法官永远是审判活动和司法事业的主体,走提升法官素养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建设高素质的职业法官、专业法官队伍,是重庆法院争创新的一流最重要的内生动力。二是更上层楼比初有建树难。重庆法院事业经过五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一定效果,是更上层楼或是安于现状,是好棋不断或是江郎才尽,将极大考验重庆法院人的智慧和决心。三是精益求精比格局构建难。重庆法院五年来已经初步建成了适合自身发展的制度、措施及环境格局,比如便民诉讼网络、院长邮箱、执行分权、司法拍卖改革、法官律师关系良性运行等等。今后五年,重庆法院的顶层设计不会变,但没有僵化和不变的制度,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作用发挥,远胜于格局体系构建。
难题并不可怕。事业的成就不在于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目标,而在于如何向目标迈进。同样的环境,干与不干,争取与不争取,努力与不努力,效果大不一样。重庆法院的发展,不是“赶考式”的去追求确定的分数或者等级,不是“宣誓性”的提出几个口号及完成的时间表,而是瞄准最先进的法院,再积淀,再积累,不断持续发展。
“新的一流,新的跨越”离不开策略,策略是事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规矩、理性、实在是基本要求。法院工作不能跟风,越规矩越好;法院工作不能忽悠,越实在越好;法院工作不能冒进,越理性越好。创新不能脱离本职、脱离审判,司法规律和法治精神、国家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是重庆法院改革创新不可僭越之底线;创新源于实际需要,不能天马行空地瞎想、折腾,越实在的思路越有生命力,越朴实的制度越能得到实施,这正是大道至简,大巧若拙的道理;创新不能超越发展阶段,审判工作并不需要多么的轰轰烈烈、沸沸扬扬,沉心静气、客观理性,才能确保法院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全面提升法官素养是内在路径。法官个体素养的高低,体现法官的人生境界;法官群体素养的高低,决定法院发展的底蕴。近五年来,重庆法院面向全国选拔、引进优秀人才1881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3.2%,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人数位列全国第二,学术论文获奖排名连续四年进入全国前十。但是法官最欠缺的,不是知识,而是人文素养,其基本要求是作为人对人性的理解领悟,高端要求是身为法官对法律精神、法律与社会关系的认知。今后五年要以党建科学化提升政治素养、以制度实践培训提升能力素养、以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提升作风素养,最大限度挖掘司法潜能,激发司法智慧,提高司法效能。
深化制度管理是外在保障。提升法官素养并不否定制度管理,管理一直是重庆法院工作的一条主线,今后五年仍然要更自觉、更有力地走好制度管理之路,逐步走向常态化、精细化管理。要进一步培育全体重庆法院人的制度自信,任何制度都是一种他律,但制度背后体现着文化精神,将制度自信融入重庆法院文化的内在风骨,才能发自内心地认同、理解、执行、推介这些制度;要继续坚持制度创新的巧拙并举,发展既需要新办法、巧办法,更离不开老办法和笨办法。立意越是高远,越需要脚踏实地,理念越是先进,越需要注重细节,这才是事业成功的辩证法;要继续致力于完善解决问题的小制度,全面推进电子送达、裁判文书校核、档案电子化等小而实在的制度,重细节、重过程、重落实、重效果,用小制度解决大问题、凸显大智慧。
(作者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