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中的权利空当
2020-05-23 01:10作者:傅达林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拿这话形容当下一些停车黑收费现象并不为过。公共属性的道路,停车费却进了一些私人的腰包,这里面的公民权利困境大可深究。
上周末,我和家人到一建材城购买家具,由于停车场没车位,就将车停在路边。虽然明知收费的人并无资质,但妻子害怕车子被划,还是先行交付了3元钱。回来后,收费的人称超时需要补交6元,于是我们和她理论起来,问其收费的许可文件和收费凭据。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既不着规定的统一服装、也不能出具任何依据的收费员,称这条道路是其村子出钱修的,所以收费是村子的集体行为,且摆出一副纠缠不休的样子,挡在车前不让走。
相信类似的场景很多人都碰到过,平时一般也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为几块钱犯不上较真。殊不知,这样的迁就与容忍,等同于将自己的权利拱手相让。人人如此,公民权利在整体上便面临失陷的极大危险。我和妻子都是学法律的,不甘心就这样被“巧取豪夺”,于是首先给110报警,随后拨打机动车停放收费投诉电话。见我们如此较真,收费员气急败坏地让我们走了,其泼态着实让人深感进了“法外丛林”之境。
有的时候,维权就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忍让与迁就是公民权利的大敌。大凡黑收费的人,多“拣软柿子捏”,早已摸准了车主的心理。或蛮横或威胁或博取同情,一旦在一些车主身上屡试不爽,便纵容其巧取豪夺的心思与胆量。如若人人都能与其较起真来,令其每一块钱都收得极其困难,我相信黑收费自然销声匿迹。可见,在维权的拉锯战中,造成权利空当的首要原因,在于公民的自我放弃。
黑收费之所以猖獗,还可能存在另一种原因,就是其背后有“后台”,或是摸清了执法不作为的“规律”。近年来,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所在城市执法部门整治停车乱收费新闻,我查询到这次的黑收费早就被电视台曝光过,缘何如同拦路抢劫的非法行为,却一直能够在整治中存在下去?我们事后维权的经历说明,这与执法的漠视存在极大关联。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继续拨打投诉电话,接线员非常肯定地告知这是黑收费,且之前有人投诉过,但需要我们直接向执法机关反映。我不明白,公布明明白白的可以处理违规收费的投诉电话,为什么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就一推六二五,而当我们真去找执法部门的时候,则是电话没人接或推诿应付。
更有甚者,一些黑收费本身就有执法部门的默认与庇护,而执法者获得的相应报酬,则是从停车费中分一杯羹。于是,车主成了“唐僧肉”,宪法上保护的公民合法财产权被违法者与执法者私下瓜分。加之一些执法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利被侵犯的人权衡利弊得失之后,如何有勇气去为几块钱较真呢?作为纳税人,公民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后,理当得到执法部门的救济与保护,而行政执法的断档,无疑容易造成公民权利普遍失陷的境遇。
几块钱的停车费,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事,实质上折射出诸多公民权利空当的境况现实与发生逻辑,凸显的乃是公民对于自身权利的认知心态,以及执法部门对公民权利的重视程度。普通民众或许不会细想,权利一点点被蚕食的最终结果,是整个赖以生存的权利大厦的坍塌。因此,填上公民权利的空当,最终还必须依靠公民自身的觉醒。只有人人奋起反抗,每一次都能不怕麻烦地对抗不正义行为,法治社会的正能量才能敌过负能量,我们的权利才不会面临失陷的危险。
上周末,我和家人到一建材城购买家具,由于停车场没车位,就将车停在路边。虽然明知收费的人并无资质,但妻子害怕车子被划,还是先行交付了3元钱。回来后,收费的人称超时需要补交6元,于是我们和她理论起来,问其收费的许可文件和收费凭据。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既不着规定的统一服装、也不能出具任何依据的收费员,称这条道路是其村子出钱修的,所以收费是村子的集体行为,且摆出一副纠缠不休的样子,挡在车前不让走。
相信类似的场景很多人都碰到过,平时一般也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为几块钱犯不上较真。殊不知,这样的迁就与容忍,等同于将自己的权利拱手相让。人人如此,公民权利在整体上便面临失陷的极大危险。我和妻子都是学法律的,不甘心就这样被“巧取豪夺”,于是首先给110报警,随后拨打机动车停放收费投诉电话。见我们如此较真,收费员气急败坏地让我们走了,其泼态着实让人深感进了“法外丛林”之境。
有的时候,维权就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忍让与迁就是公民权利的大敌。大凡黑收费的人,多“拣软柿子捏”,早已摸准了车主的心理。或蛮横或威胁或博取同情,一旦在一些车主身上屡试不爽,便纵容其巧取豪夺的心思与胆量。如若人人都能与其较起真来,令其每一块钱都收得极其困难,我相信黑收费自然销声匿迹。可见,在维权的拉锯战中,造成权利空当的首要原因,在于公民的自我放弃。
黑收费之所以猖獗,还可能存在另一种原因,就是其背后有“后台”,或是摸清了执法不作为的“规律”。近年来,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所在城市执法部门整治停车乱收费新闻,我查询到这次的黑收费早就被电视台曝光过,缘何如同拦路抢劫的非法行为,却一直能够在整治中存在下去?我们事后维权的经历说明,这与执法的漠视存在极大关联。在回家的路上,我们继续拨打投诉电话,接线员非常肯定地告知这是黑收费,且之前有人投诉过,但需要我们直接向执法机关反映。我不明白,公布明明白白的可以处理违规收费的投诉电话,为什么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就一推六二五,而当我们真去找执法部门的时候,则是电话没人接或推诿应付。
更有甚者,一些黑收费本身就有执法部门的默认与庇护,而执法者获得的相应报酬,则是从停车费中分一杯羹。于是,车主成了“唐僧肉”,宪法上保护的公民合法财产权被违法者与执法者私下瓜分。加之一些执法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利被侵犯的人权衡利弊得失之后,如何有勇气去为几块钱较真呢?作为纳税人,公民在自身权利受到侵犯后,理当得到执法部门的救济与保护,而行政执法的断档,无疑容易造成公民权利普遍失陷的境遇。
几块钱的停车费,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事,实质上折射出诸多公民权利空当的境况现实与发生逻辑,凸显的乃是公民对于自身权利的认知心态,以及执法部门对公民权利的重视程度。普通民众或许不会细想,权利一点点被蚕食的最终结果,是整个赖以生存的权利大厦的坍塌。因此,填上公民权利的空当,最终还必须依靠公民自身的觉醒。只有人人奋起反抗,每一次都能不怕麻烦地对抗不正义行为,法治社会的正能量才能敌过负能量,我们的权利才不会面临失陷的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