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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导航”

2020-05-22 22:12作者:钟学城
  因为把楼盘业主的个人信息当商品卖,成都的3个年轻人摊上大事儿了。在成都警方日前破获的一起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3人被抓获,随后被取保候审。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尽管个人信息泄露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个人信息买卖的违法行为仍然十分普遍,并尤以互联网上为甚。(4月8日《中国青年报》)

  个人信息是隐私,除非自己亲近的人,他人难以知晓,可是目前的手机短信来自四面八方,有购房的信息;有叫你参加保险的信息,甚至还有“猜猜我是谁”等信息,不仅如此,不同的商家还能准确无误的得知,你近期要购房;要买保险;甚至还知道你购了车要上牌。从网上看只要你需要的信息,大都可以出钱买得到。

  这信息源头从何而来?不可能从信息主哪里来?除了一些有商业目的公开的信息外,大多数人的信息都是保密的。再则也不可能一对一,点对点的了解那么清楚。只能说唯一的渠道是从掌握信息者的手中来。

  用户的信息不是商品,可是,一些人将其为倒卖谋利的资本,以信息进行交易,如:银行内部员工倒卖信息,电信内部员工倒卖信息,甚至“某省移动公司向合作伙伴出售本省及全国手机用户信息”。到了运营商都直接参与倒卖信息的地步,个人信息安全防线谁来把关,有这些“内鬼”为诈骗信息“导航”,信息买卖怎能不旺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该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信息源被窃取,背后都有一双黑手,真正要堵住信息源,还得依法惩处幕后的泄露者。

  提供信息的“内鬼”不断,关键是内部管理不严,保密措施不当,说到底是不把用户资料当回事。因而,在处理当事者之时,还应顺藤摸瓜抓源头,除了对于出卖手机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外,还应对相关的部门进行处罚,对部门责任人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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